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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埔宏福苑大火發生近3個月,港府在1月中透過“一戶一社工”向宏福苑居民派發問卷,收集居民對長遠安置的意見,《星島》報道政府極大機會收購宏福苑業權,不會考慮“原址重建”方案。香港政府今日公布,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在今日下午3時召開記者會,公布大埔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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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1月中透過“一戶一社工”向宏福苑居民派發問卷,收集居民對長遠安置的意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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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頌雅路西用地亦是大埔宏福苑居民長遠安置的選項之一。資料圖片
身兼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組長的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明白受影響住戶各有不同想法,隨時間過去,個別居民意愿亦可能有所改變。對比早前提出的方案,當局現時提供的選項已有所增加及優化,如收購價較當時測量師公會提出的參考價高出約三分之一,同時亦加入房協房屋單位供受影響家庭選擇,相關因素都可能影響居民的意向,但無論如何,相關調查結果對政府而言是重要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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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七業主希望“原區安置”
黃偉綸表示,透過問卷收集到的初步意向數據。在已提交意見、占全體近九成九的1,975戶當中,主要發現如下,最多業主(超過八成)認為處理需從速進行。各有約四成七(47%)的意見分別希望得到“原區安置”及期望方案能照顧到“全體大埔宏福苑業主的情況”。
黃偉綸表示,有七成四(1,458戶)表示會“考慮接受”政府收購業權。他解釋,“考慮接受”并不等于一定會接受政府的收購方案。另外,有一成四的居民表示“未有任何決定”,而有一成二表示“不會接受”。
他續指,在表示愿意考慮接受政府收購業權的1,458戶當中,約四成一表示可以接受政府以現金或“換樓”方式收購業權,約三成九表示只會接受“換樓”的方案,約兩成表示只會接受現金收購。約9%居民只考慮接受“原址重建”。
黃偉綸續指,在愿意考慮收購的1,458戶中,有八成一指收取現金或完成換樓后,需要政府提供資助出售房屋(包括居屋和“綠置居”)作為長遠居所;其余約兩成則表示會自行安排長遠居住,如自行購買或租賃物業。他表示會繼續跟進及尊重居民的意愿,并綜合所有數據,為制定更完善的長遠支援方案提供參考。
黃偉綸表示,為受影響居民設定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強調會以情理法兼備,提供多元選項讓居民選擇,并會善用公共資源,同時提供跨區及原區的長遠居住安排。他指出,鑒于受災規模前所未見,且并無符合成本效益的復修方案,政府決定以現金或樓換樓方式,直接收購宏福苑A至G座七座樓宇的所有單位業權,強調是最快速、最靈活地解決受災業主的長遠居住需要。
被問及宏志閤的居民何時可以返回住處,黃偉綸表示明白宏福苑許多居民都希望返回居所察看,強調由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負責、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麥美娟參與的工作小組正積極研究問題,如有進展會馬上交代。
黃偉綸表示,政府動用額外公帑的做法,在立法會辯論中獲得多數議員支持。關于收購價,他強調定價不僅出于情理,更考慮到能協助受災家庭長遠安置。他以同區預計于2029年落成的未補價單位作參考,指出該類單位呎價接近7000元(港幣,下同),而政府提出的收購價為每平方呎8000元,高出約1000元。他強調,今次火災影響規模及對住戶的沖擊前所未見,因此采取的安置方案屬“特別中的特別”安排,不會構成未來先例。政府在平衡多方需要后,認為這是審慎運用公帑的方式。
他透露,政府亦需要立法會支持,立法會會有適當把關,并獲立法會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吳秋北同意,房屋事務委員會會在下周一(23日)安排特別會議,討論今次長遠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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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補地價單位每平方呎8,000元 已補地價單位每平方呎10,500元
他又指,政府收購單位后,將承擔后續一切法律、保險及處理程序上的風險與不確定性。收購價將以實用面積計算,未補地價單位:每平方呎8,000元,已補地價單位:每平方呎10,500元。
黃偉綸解釋,訂價時主要考慮到居民痛失家園,損失巨大,值得社會理解與支持;并強調此次火災規模之大、影響之深,在香港前所未有,屬“特殊中的特殊”個案。重申此安排僅是一次過的做法,并不會構成先例,同時相信此收購價能讓受災戶基本有能力重置長遠居所。
黃偉綸表示,若成功收購全部約1736個單位,預計總收購成本約為68億元,而目前大埔宏福園援助基金可供作此用途的金額約為28億元。
黃偉綸又稱,宏福苑現有約200多戶正在做按揭,金管局初步已與銀行聯系,若市民揀選新的資助房屋,銀行愿意將按揭品改為新揀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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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災7座樓宇經評估后不宜居住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經工程團隊聯同港大專家實地視察及取樣化驗后,確認七座受災樓宇的結構遭受嚴重且長遠的破壞。何永賢指出,部分主力墻在火災后混凝土嚴重剝落,鋼筋外露,甚至有樓面板及樑柱出現彎曲變形的情況。樣本分析顯示,七座樓宇經歷高溫燃燒及隨后救火時的灑水冷卻過程,劇烈的熱脹冷縮效應導致混凝土內部產生大量細微裂縫。這些裂縫不僅影響樓宇的長遠結構安全,容易引致混凝土剝落,更會加速鋼筋銹蝕,日后滲水及受腐蝕的風險遠高于一般樓宇,將令長遠維修保養變得極為困難且成本高昂。
她指,雖然經評估后樓宇并無實時倒塌危險,但現場已加裝大量臨時支撐以作鞏固。然而,何強調,考慮到深層次的結構受損、隱藏的電線水管及升降機等設施亦遭破壞,基于長遠居住安全、維修成本效益以及符合建筑物條例的考慮,當局認為這七座樓宇已不適宜居住,且難以合理地修復至符合法例要求的水平。
基于上述原因,并考慮到受災的七座樓宇涉及約1736個單位,業權分散,政府必須介入。當局相信在現有市場機制失效、受災戶難以出售單位的狀況下,這七座樓宇長遠需要拆卸。
何永賢表示,會解除宏福苑業主購買新居屋或綠置居的禁售期,惟在公開市場出售,需要補回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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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設“特設銷售計劃”推10個資助房屋項目
何永賢表示,當業主向政府出售其物業業權后,將可獲得一筆現金款項,初步公布的收購價格分為兩類:已補地價的單位,收購價為每平方呎10,500元(以實用面積計算);未補地價的單位,收購價則為每平方呎8,000元。
她指出,業主在收取現金后,可自由運用該筆資金,如在私人市場購買心儀單位,或在“白居易”等房屋計劃中購買單位。此外,政府將設立一個“特設銷售計劃”,提供多個項目供業主選擇,當中包括居屋項目及房協項目。考慮到部分業主可能不希望處理大額現金,而是希望直接更換居所,政府亦會提供“以樓換樓”的安排。
何永賢表示,特設銷售計劃將提供約3,900個單位,數量大約是早前問卷調查中表示有興趣或需要政府提供資助出售單位住戶數量的三倍,旨在為有需要業主提供充足選擇,可供選擇的項目包括“居屋2025”項目、房協的兩個項目等,業主可以按個人喜好選擇同區或跨區的項目。以公布的收購價計算,大部分選項的單位價格均在業主可負擔范圍內。若業主心儀市區核心地段的項目(如啟德),或設備較齊全但價格稍高的房協單位,則可能需要選擇面積較小的單位,或自行補貼部分差價。
何永賢表示,業主若選擇“以樓換樓”,將獲發一張“換樓券”,其價值等同其于宏福苑的原物業價值。業主可持券在特設銷售計劃中選購單位。若選擇面積較小的單位,余額將以現金退還;若選擇面積較大的單位,則需自行補貼差價。業主需留意決定日期。特設銷售計劃的申請期預計于8月31日截止。為確保資源有效運用,未被選擇的單位將重新開放予其他有意購買的市民。
她指出,第一批次于6月30日或之前決定并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的業主,將獲優先揀樓。如同屬第一批次,將以抽簽形式決定揀樓次序。于7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決定的業主,將列為第二批次,待第一批次業主完成揀樓后方可選購。
何永賢表示,考慮到宏福苑樓齡逾40年,大部分單位已過禁售期,政府將解除相關資助出售單位的禁售期限制。但若業主日后需在公開市場轉售單位,則必須補足地價。
另外,勞福局、民青局、保安局、房屋局及發展局將派100人組“解說專隊”,于3月初起,經“一戶一社工”轉介后,向居民解說長遠住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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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收購業權 保險索償權會轉移給政府
李家超日前落區時接受傳媒訪問,表示政府制定長遠安置方案時,要歸納和克服三方面問題,包括處理不同家庭需求、涉及公共保險問題,包括業權和法律爭拗,以及保險賠償的復雜性。
火災發生后,坊間有說法指火險賠償上限達20億元,以宏福苑近2000戶計,每戶可平分約100萬元。不過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指出,若業主決定將業權統一出售予政府,保險索償權亦會隨之轉移給政府,業主則獲得出售業權的現金。
政府早前問卷提及的長遠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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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林木
終審 | 蘇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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