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保護野生植物案回顧之紫椴案】
在我國東北的茫茫林海中,生長著一種珍貴的鄉(xiāng)土樹種——紫椴,它不僅是森林生態(tài)系統(tǒng)中不可或缺的一環(huán),更是被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的二級保護物種。
然而,這份珍貴卻未能擋住一些人的貪婪,近年來,因非法盜伐、破壞,紫椴的生存處境愈發(fā)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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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一時貪念,為編背筐盜伐保護樹木
2018年5月中旬,黑龍江省林口縣古城鎮(zhèn)62歲的趙某某,偶然得知自己的親屬董某某在林口林業(yè)局青山經營所承包了一片山場,便主動給董某某打電話,提出想去其承包的山上放牛,董某某礙于親屬情面,爽快地答應了他的請求。
幾天后,趙某某趕著牛群來到了董某某承包的山場。由于董某某山場上的養(yǎng)豬場房屋狹小,無法容納多人居住,董某某便帶著趙某某等人沿著公路向北行走約300米,在公路西側10多米遠的林間空地上,搭建了一個簡易的臨時窩棚,供趙某某放牛期間居住休息。
時間一晃到了同年8月中旬,一天,趙某某在放牛途中,無意間在臨時窩棚東側100米的山坡上,發(fā)現了兩株長勢挺拔的紫椴。
此時的他并未意識到這是受國家保護的珍貴樹木,只想著自己正缺少一個盛放物品的背筐,這兩株樹木的枝干剛好合用,一個荒唐又危險的念頭在他心中萌生——砍倒樹木,剝皮編織背筐。
在沒有向林業(yè)主管部門申請任何批準手續(xù)、無合法采伐資質的情況下,趙某某毫無顧忌地拿出隨身攜帶的手鋸,對著兩株紫椴肆意砍伐。
伴隨著鋸子的“吱呀”聲,兩株正在茁壯成長的紫椴轟然倒地,隨后,他又將樹干剝皮,用剝下的樹皮編織成了自己想要的背筐。
02
東窗事發(fā),非法采伐者被依法查處
紙終究包不住火,趙某某非法采伐樹木的行為很快被發(fā)現。2018年9月18日,林口林業(yè)地區(qū)公安局依法將趙某某傳喚到案,因其行為涉嫌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當天便對其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同年9月23日,趙某某依法被取保候審,等待進一步的調查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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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明確案件事實、界定危害程度,相關部門迅速開展了專業(yè)檢測和鑒定工作。經林口林業(yè)局林業(yè)調查規(guī)劃設計隊現場檢尺測算,趙某某非法采伐的兩株樹木,立木蓄積量達到0.2471立方米。
隨后,林口林業(yè)局環(huán)境和野生動植物保護局出具鑒定意見,確認被采伐的樹種為紫椴,屬于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
此外,黑龍江某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對此次非法采伐造成的生態(tài)損失進行了評估,確定生態(tài)恢復價值為人民幣1080元。
03
法網恢恢,違法者終受法律嚴懲
2019年1月22日,黑龍江省林口林區(qū)人民檢察院對趙某某涉嫌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一案提起公訴,黑龍江省林口林區(qū)基層法院于當日立案受理,并依法組成合議庭,對該案進行公正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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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趙某某在未經林業(yè)主管部門批準、無任何合法手續(xù)的情況下,擅自在國有林區(qū)內非法采伐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紫椴兩株,立木蓄積0.2471立方米,其行為已構成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且情節(jié)嚴重,依法應予懲處。
鑒于被告人趙某某歸案后,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實,認罪態(tài)度較好,主動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且積極賠償了非法采伐行為造成的生態(tài)損失,具有明顯的悔罪表現,法院依法對其從輕處罰,作出如下判決:
- 被告人趙某某犯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叁仟元;
- 作案工具手鋸一把,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科普小知識
紫椴,隸屬于椴樹科椴屬,是落葉喬木,最高可達30米,樹皮呈暗灰色或灰褐色,葉片寬大圓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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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期在6-7月,潔白的花朵散發(fā)著淡淡清香,是優(yōu)質的蜜源植物。
紫椴對土壤適應性強,根系發(fā)達,具有極強的固土保水、凈化空氣能力,是東北闊葉混交林的主要建群樹種之一,對維持區(qū)域生態(tài)平衡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紫椴主要分布于我國黑龍江、吉林、遼寧三省,多生長在海拔500-1200米的雜木林、針闊混交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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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長期過度采伐和棲息地破壞,其野生種群數量逐年銳減,如今已被嚴格保護,非法采伐、破壞紫椴均將面臨法律的嚴懲。
參考文章
[1]《黑龍江省林口林區(qū)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19)黑7502刑初XX號》,林口林區(qū)基層法院。2019年7月2日
[2]《紫椴的生態(tài)價值與保護對策》,東北林業(yè)大學學報2020年第8期
[3]《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的認定與量刑探析》,林業(yè)經濟問題201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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