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這是一起由國家安全機關權威發布的典型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沒有驚心動魄的跨國追捕,也沒有戲劇化的槍戰對峙,卻以最真實的筆觸還原了境外間諜活動的隱秘性、長期性與欺騙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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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云南某省級黨政機關的高級工程師黃娟,與其丈夫——曾掛職某縣副縣長的李宏偉,在公眾視野中是事業有成、家庭和睦的模范夫妻。鮮有人知,這份看似穩固的體面之下,早已悄然滋長著持續17年之久的雙重背叛。
身為掌握關鍵涉密資料的國家公職人員,他們緣何主動放棄職業操守與法律敬畏?在長達十七載的歲月里,又究竟向境外勢力輸送了多少關乎國家安全的核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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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異國結識”到“夫妻同謀”
任何嚴重違法行徑的滋生,都經歷了一個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黃娟與李宏偉墮入歧途的起點,可追溯至2002年一次單位組織的海外研修任務。
當時黃娟已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嶄露頭角,此次出國深造本是對她業務能力的充分肯定,卻不料成為境外間諜組織鎖定目標的關鍵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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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抵異域,語言不通、文化隔閡令黃娟倍感疏離,一名自稱從事國際經濟研究的外籍男子適時出現,舉止謙和、談吐不凡,更屢次以“學術交流”為名贈送貴重禮品,逐步瓦解其心理防線。
事實上,此人系境外情報機構精心物色并培訓多年的策反骨干,其真實使命,正是拉攏具備接觸國家秘密權限的中方人員——黃娟是首要目標,而她的丈夫李宏偉所掌握的地方政務涉密資源,亦在其嚴密關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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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接觸頻次增加,該外籍人員終于撕下偽裝,明確提出要求:請黃娟設法獲取并轉交其配偶李宏偉工作中經手的內部材料。黃娟并未向丈夫坦白對方真實身份,而是編造其為“跨國智庫研究員”,急需部分政策分析數據用于課題研究。
李宏偉雖長期擔任基層領導職務,熟知《保守國家秘密法》各項禁令及泄密后果,卻在妻子反復勸說下動搖立場,首次將一份標有密級的文件帶離辦公場所,由此邁出違法第一步,也正式開啟了二人共同踐踏法律紅線的漫長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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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多年,他們默契配合:黃娟利用省直機關技術崗位之便獲取核心資料,李宏偉則借助地方政府管理權限調取地方敏感信息;所有涉密內容均被悄悄帶回家中,經拍照、掃描、加密整理后,由黃娟通過境外指定渠道發送出去。
2003年,境外間諜組織甚至專程派遣教官赴第三國,對黃娟開展系統化情報技能培訓,并配備高隱蔽性信號收發設備與專用加密軟件,極大提升了其竊密效率與反偵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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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分處不同層級、不同系統的涉密崗位,這種“雙軌并行”的身份結構,不僅擴大了可接觸密級信息的范圍,更增強了其行為的隱蔽性與持續性。
這場始于2002年的背叛之旅,橫跨整整十七個春秋,直至2019年被我國國家安全機關全面偵破、徹底斬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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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隱秘交易”——金錢腐蝕,信仰崩塌
長達十七年的間諜協作絕非無償服務,而是建立在持續性利益輸送基礎之上的深度綁定。
據國家安全部門依法查明并公布的權威數據,境外間諜組織在2002至2019年間,累計向黃娟、李宏偉二人支付美元報酬4.9萬元,另以現金、轉賬等形式支付人民幣“咨詢費”“勞務補貼”等共計30.6萬元。此外,境外人員還在某離岸銀行為黃娟單獨設立賬戶,存入一筆所謂“退休保障金”,實為強化控制、延緩暴露的心理誘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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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本享有體制內穩定薪資、社會尊重與家庭溫暖,卻因貪欲膨脹喪失理性判斷,將國家安危置于個人私利之后,把法律紅線視作可隨意跨越的虛線。
他們篤信自己手段高明、操作隱蔽,不斷重復著偷拍、傳輸、銷毀痕跡等高風險動作,逐漸淪為境外勢力操控下的信息搬運工與忠誠度可計量的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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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僥幸心態終被現實擊碎。國家安全機關歷時數年布控偵查,運用大數據建模、通信軌跡溯源、資金流穿透分析等多種技戰法,逐步厘清二人作案規律,固化形成環環相扣、無可辯駁的完整證據鏈條。
一線偵查員頂住壓力、連續奮戰,在海量線索中抽絲剝繭,在復雜關系網中精準定位,只為確保每一份證據經得起法律檢驗,每一次行動符合程序正義,真正實現“辦成鐵案、辦成精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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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網前夕,黃娟仍在使用境外加密APP傳遞最新一批涉密材料,李宏偉照常整理待傳文件,全然不知自己早已處于嚴密監控之下。那張由法律織就、由責任守護、由科技賦能的無形天網,早已無聲合攏,只待一聲令下,即刻收束。
體面盡失,警鐘長鳴——一場欲望換來的終身教訓
天理昭昭,法不容情。2019年底,國家安全機關在確鑿證據支撐下,依法對黃娟、李宏偉實施刑事強制措施。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后,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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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過程中,黃娟與李宏偉如實陳述全部犯罪經過,詳細交代自2002年起接受境外間諜組織指令、竊取傳遞國家秘密、收受非法報酬等事實細節,態度誠懇,供述穩定。
經法院依法認定,二人共向境外提供機密級國家秘密文件4件、秘密級國家秘密文件10件,嚴重危害我國政治安全、經濟安全與科技安全,其行為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條關于間諜罪的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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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考量二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持續時間、危害后果、悔罪表現等因素,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決:黃娟犯間諜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附加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李宏偉犯間諜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附加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該判決既體現司法機關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零容忍的堅定立場,也為全國廣大黨員干部與涉密崗位從業人員樹立起一面鮮明鏡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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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于2020年11月由國家安全部官網及主流媒體同步發布,成為新時代反間防諜宣傳教育的重點典型案例。其深層警示在于:境外間諜組織已全面轉向“精準畫像、定向突破、情感滲透、利益捆綁”的新型策反模式,慣于利用個體心理弱點、職業發展焦慮與生活現實壓力,實施軟性圍獵。
對全體公職人員而言,此案尤具現實沖擊力——無論身處中樞機關還是基層一線,無論職級高低、權限大小,只要掌握或可能接觸國家秘密,就必須時刻繃緊保密之弦,嚴守職業倫理底線,堅決抵制任何形式的誘惑與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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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猶豫、一次妥協、一次默許,都可能成為滑向深淵的最初一步;而每一次對原則的堅守、對制度的敬畏、對職責的清醒認知,都是構筑國家安全屏障最堅實的一磚一瓦。
唯有持續深化國家安全教育,推動保密意識進機關、進校園、進社區、進企業,才能真正實現全民知曉風險、全民識別陷阱、全民參與防范,讓國家安全防線堅不可摧、牢不可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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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這起并非虛構的間諜案件,以黃娟、李宏偉真實的人生潰敗為代價,為全社會敲響了一記振聾發聵的法治警鐘。
他們因一時貪念迷失方向,因錯誤認知放棄底線,最終親手葬送職業生涯、家庭幸福與人身自由,付出的是無法逆轉的人生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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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從來不是抽象概念,它具象于每一份加密文檔、每一項核心技術、每一處邊疆哨所,更牽系著千家萬戶的安寧與未來。尤其對于負有保密義務的公務人員,清醒的認知、堅定的立場、過硬的作風,是履職盡責不可逾越的基本門檻。
境外勢力圖謀的從來不是某個具體的人,而是這個人背后所能撬動的信息資源、決策鏈條與戰略支點。一旦失守,損害的不只是個體前途,更是整個國家的安全根基,其后果遠超想象、難以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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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每一位公民都能從中汲取深刻教訓,主動學習《反間諜法》《保守國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規,提升風險識別能力與應急處置素養,自覺做國家安全的堅定維護者、積極宣傳者與忠實踐行者,攜手筑牢新時代捍衛國家利益的鋼鐵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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