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刑事辯護比作一場長跑,那么真正拉開差距的,從來不是沖刺那幾步,而是前面一整段耐力與判斷的積累。和不少“半路轉行”的律師不同,翟朋舉進入律師行業之前,已經在公安系統一線摸爬滾打多年。經偵、派出所、法治大隊都待過,既辦過案子,也做過內部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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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話說:他看案件的角度,總是比別人更靠前一點。
這種“靠前”,在2025年的一系列案件結果里,體現得很直接。
這一年里,他和團隊手上的刑事案件密度很高,類型也雜,從詐騙、開設賭場,到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再到多罪名并行的復雜案件,不少案子時間緊、壓力大。外行往往只看到最后的結果,比如“不起訴”“不批捕”“緩刑”“減刑”,但真正的工作量,其實都堆在前面那些外人看不見的溝通、比對和拆解證據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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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那起詐騙案件的不予起訴決定,在業內引起過一陣討論。檢察機關給出的結論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聽起來簡單八個字,但要推動走到這一步,往往意味著辯護律師在證據鏈條上做了大量反復推敲,把原本被“默認成立”的邏輯一段段拆開,再重新擺回桌面。這類案件,沒有戲劇性橋段,更多是硬碰硬的專業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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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的節點性成果,在這一年里不止一次出現。審查逮捕階段爭取到不予批捕、當事人被羈押數十天后取保出來;量刑建議從八年談到五年;檢方建議四年實刑,最后改判緩刑;多罪名案件把刑期整體往下拉了一大截。說實話,這些結果放在宣傳稿里很亮眼,但對辦案律師來說,每一步都走得并不輕松。很多時候就是反復開會、反復寫意見、反復溝通,有時一段法律適用的論證能改上十幾稿。
翟朋舉的一個習慣,是喜歡把復雜問題“翻譯”成能被不同角色聽懂的話。他早年在公安系統形成的辦案語言,讓他在和偵查人員、檢察官溝通時,能迅速對齊重點;而面對當事人和家屬時,他又會換一種更直白的表達方式,把風險講透,把預期講清。這種切換能力,在刑辯領域其實很重要——很多矛盾,不是立場問題,而是理解成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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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辦案,他這一年在專業組織和業務建設上也花了不少精力。作為煒衡(西安)所刑民交叉專業委員會負責人,他牽頭做了幾場實務分享,把公檢法出身的法律人請到同一張桌子上對談,討論律師辯護到底該怎么“有效發力”。有同行會后跟他說,這種交流很解渴,因為不是講概念,而是講真實決策是怎么做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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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己做的《刑事案件工作指南》分享,也偏實操路線,從立案、會見、閱卷到庭審推進,把容易踩坑的地方一一拆開講。沒有太多花哨說法,更像一本工作手冊。對年輕律師來說,這種內容往往比宏大理論更有用。
2025年,他同時被聘為煒衡全國刑事業務委員會委員,并在所內進入執委會擔任副主任。從角色上看,已經不只是“多辦幾個好案子”的問題,而是開始參與更大范圍的業務協同和專業標準討論。用他自己的話說,單兵作戰的時代正在慢慢過去,復雜刑案越來越需要團隊化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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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辯護這行,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漂亮仗”,只有相對更扎實的準備和更及時的判斷。把該做的細節一條條做完,把能說清的邏輯一層層說清,很多結果,才會慢慢往有利方向移動。
從公安到律師,從辦案人到專業帶頭人,翟朋舉這一年的軌跡,說不上戲劇化,卻很典型:穩、密、硬。放在時間線上看,也許正是刑辯律師最有分量的一種成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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