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福建監管局網站發布泉州金融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泉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被罰,詳情如下:
因小微企業和涉農貸款數據不真實;信貸資產風險分類管理不到位;個人貸款業務管理不到位;不當吸收存款;EAST數據報送不準確;貸款“三查”不到位;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業務不盡職;第三方合作數據安全風險管控不到位——
對泉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計處以625萬元罰款;
禁止林堃銘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
對楊偉給予警告并處以5萬元罰款;
對駱雪如給予警告并處以5萬元罰款;
對陳曉春給予警告并處以5萬元罰款。
泉州銀行的前身是成立于1997年的泉州市商業銀行,2009年經中國銀監會批準,泉州市商業銀行正式更名為“泉州銀行”。天眼查顯示,泉州銀行股東有泉州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連捷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廈門象嶼東洋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廈門洪門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潯興集團有限公司、滿譽(福建)輕工機械發展有限公司、泉州海絲水務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泉州市開源置業集團有限公司、廈門恒通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福建晉興集團有限公司等。
來源:觀八閩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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