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寧2月26日電(韋佳秀)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政廳、財政廳近日聯合印發《關于做好全區經濟困難老年人護理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自2026年1月1日起,向70周歲及以上納入廣西壯族自治區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重度失能或完全失能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標準,發放經濟困難老年人護理補貼。
《通知》指出,廣西各地可結合地方經濟發展水平和可持續發展原則,在自治區確定的補貼對象和標準基礎上,探索將補貼對象延伸至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失能老年人,并適當提高補貼標準。
《通知》明確,經濟困難老年人護理補貼不計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既符合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條件,又符合經濟困難老年人護理補貼條件的殘疾老年人,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申領其中一項;已享受長期護理保險基金支付基本護理服務費用的人員,不再發放經濟困難老年人護理補貼。
在辦理流程方面,經濟困難老年人護理補貼的發放依托社會救助、社會服務“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組織實施。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向納入低保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或線上申請,經公示、審核審批后,原則上從審批通過次月起,按月與低保金同步發放。
資金保障方面,經濟困難老年人護理補貼資金由自治區和市縣按照8:2比例分擔,所需資金納入各級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統一管理。縣級民政部門將按月通過“一卡通”管理系統推送發放數據,并通過代發金融機構直接兌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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