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責任歸屬和賠償問題上,車主家屬仍有異議。該起事故中被廣泛討論的“門把手”問題,已經在2月2日工信部的新國標中被要求強制解決。
車主家屬則認為車門無法打開是導致鄧某某未能逃生的關鍵因素,這也引發了公眾圍繞電動車門設計和新能源汽車電池是否存在安全隱患、車企是否應為此負責的廣泛討論。
在小米傳出今年將推出六款新車之際,成都小米SU7 Ultra碰撞燃燒事故責任被認定出臺,車門無法打開的原因為“碰撞后低壓系統斷電導致車門外把手釋放功能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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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安發布的警情通報顯示,2025年10月13日凌晨3時許,成都天府大道南段發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鄧某某(男,31歲)駕駛小型轎車,行駛過程中與前方同向由李某駕駛的小型轎車發生碰撞,隨后越過道路中央綠化帶,起火燃燒;事故造成鄧某某死亡,經檢測,其涉嫌酒后駕駛。
警方此前通報顯示,駕駛人鄧某某涉嫌酒駕,且負事故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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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四川西華交通司法鑒定中心對事故車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事故車與前車碰撞時的行駛速度為167公里/小時,而車門因低壓系統斷電而無法打開;當事人系車輛起火燃燒導致火燒死亡。
車輛鑒定報告顯示,車門無法從外側開啟的原因為“碰撞后低壓系統斷電導致車門外把手釋放功能失效”。低壓系統斷電則系動力電池因碰撞、擠壓引起電芯短路,超過額定范圍的外部電壓或電流竄入低壓電路所致。報告還指出,事故車門外部設置電釋放按鈕,即車門沒有外置的應急機械拉手。
車主家屬對車主死亡責任歸屬提出異議,和小米方面未能就賠償等事宜達成一致意見。
慶幸的是,今年開年,工信部針對“開不了門,新車研發周期過短”這兩大車圈突出問題推出了強制新國標。
根據《汽車車門把手安全技術要求》(GB 48001—2026),必須配備機械釋放外把手,車門內把手需配備永久性圖形標識,“碰撞還能用”“斷電也能開”,“一眼能看懂”,避免出現“找不到、看不清、打不開”的問題。
《產品準入審查要求》則明確要求,傳統汽車應開展不低于30000km的可靠性試驗,純電動汽車可靠性行駛試驗的總里程為相應燃油車輛可靠性行駛總里程的50%(即15000km,其中壞路占35%,平路和高速占65%),混動汽車可靠性按相應傳統車輛進行可靠性行駛試驗,降低車企為了快速推新品導致的質量問題隱患。
系列新規都將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雷軍給小米汽車定下了55萬輛的目標,相比去年,增幅約為34%。
據傳,小米計劃推出六款新車,產品發布節奏將會明顯提速。包括收割年輕玩家熱愛的新一代SU7、極速能拉到300km/h的高性能純電SUVYU7GT、對標保時捷帕拉梅拉SU7L行政加長版、對標理想L9和問界M9全尺寸增程SUVYU9和負責走量的昆侖N1和N2兩款走量增程SUV。
來源:星河商業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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