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夏時節,正是魚蝦蟹貝等繁衍的關鍵期。3月1日0時起,浙江省八大水系全面禁漁,禁漁期限為4個月。
浙江省八大水系禁漁流域包括:錢塘江、甌江、椒江、甬江、苕溪、運河、飛云江、鰲江八大流域,涉及8大干流和64條支流,共計1030余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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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八大水系中,苕溪和京杭大運河干流實施全年禁漁,其他水系禁漁時間統一為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
禁漁期間,除娛樂性游釣以外,禁止所有捕魚作業等任何方式。
省農業農村廳介紹,浙江八大流域主要經濟魚類和優勢種繁殖季節基本集中在3至6月,實施3-6月禁漁期制度能起到保護即將產卵的親本及幼體、促進資源補充量提升的作用。
今年是浙江八大水系開展統一禁漁的第五年。目前,浙江八大水系土著魚類資源總量有所增長,魚類種群結構得到進一步優化。省淡水水產研究所有關負責人透露,自2022年首度統一禁漁以來,錢塘江個別江段魚類總尾數已增長超六成,資源量增長四成,甌江口刀鱭(俗名刀魚)、棘頭梅童魚等重要經濟種類生物量也有所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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甌江口刀鱭 張永普攝
【禁漁問答】
問:如果違反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將會有什么處罰?
答: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以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問:如果在禁漁期內違反規定隨船攜帶禁止作業的漁具,將會有什么處罰?
答:沒收漁獲物、違法所得和漁具,處5萬元以下罰款。
問:如果違反禁漁區、禁漁期等規定,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嗎?
答: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1.在內陸水域非法捕撈水產品500公斤以上或者價值5000元以上的;
2.非法捕撈有重要經濟價值的水生動物苗種、懷卵親體或者在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內捕撈水產品,在內陸水域50公斤以上或者價值500元以上的;
3.在禁漁區內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撈的;
4.在禁漁期內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撈的;
5.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橙柿互動·都市快報記者 陳文龍
編輯 高欣奕
審核 羅祎 陳欣文
校對 馬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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