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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門市發展和改革局發布通知,明確自3月1日起,江門市區(蓬江、江海、新會)及開平市、鶴山市完善居民管道天然氣價格體系并建立價格聯動機制,取消容量氣價,實行一部制氣價,同時優化階梯氣量、加強民生保障,進一步讓氣價貼合市場與民生需求。
此次調整核心保留居民階梯氣價制度,各檔氣價按國家1:1.2:1.5比價執行,第一檔年用氣量380立方米(含)以下,氣價為每立方米3.50元;第二檔年用氣量380立方米以上至560立方米(含),氣價為每立方米4.20元;第三檔年用氣量560立方米以上,氣價為每立方米5.25元。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等非居民用戶執行3.85元/立方米的居民氣價平均水平。相較原有標準,居民階梯首檔、二檔年用氣量分別提高20立方米,一戶多人口家庭每增加1人,各檔年用氣量可再增加86立方米,進一步降低普通家庭用氣成本。
新政明確建立居民管道天然氣價格聯動機制,氣價每12個月聯動一次,當氣源采購價格上下變動超過8%,且距上次調價滿12個月時啟動調整。聯動調整漲幅設限:單次不超0.5元/立方米且一年僅一次;下調則無限制,未調差額可納入后續周期核算。供銷差率最高不超過4%,配氣價格每3年校核調整一次。
民生保障方面,政策力度大幅加碼,將優撫對象納入氣價優待范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等低收入群體及優撫對象家庭,每月免費氣量由6立方米提至8立方米,超量部分按階梯氣價收取。同時明確居民氣價適用范圍,機關集體宿舍、養老機構、學校教學生活用氣等均按居民氣價執行。
通知還要求燃氣企業建立氣源采購臺賬并每月報備,優化采購渠道、控制成本,落實保供責任、確保氣源充足,不得擅自斷供、短供。江門市發展和改革局表示,此次調整兼顧市場供需與居民承受能力,蓬江、江海、新會、開平、鶴山原有相關政策與本通知不符的,均按新規執行。
編輯 | 蓬江發布編輯部
來源 | 江門日報(記者/陳敏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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