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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和避免不必要糾紛,以下案例中當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為化名,若有雷同請聯系我們予以撤銷。)
案情介紹
被繼承人陳振宏與劉桂珍系夫妻關系,二人均系初婚,育有一子二女,即被告陳雨澤、原告陳雨桐、被告陳雨欣。陳振宏于2010年去世,劉桂珍于2020年去世,二人生前未留有遺囑,亦未簽訂遺贈扶養協議,遺產按法定繼承辦理。二被繼承人父母均先于其去世。
涉案核心財產為一號房屋、二號房屋,均登記在陳振宏名下,于1996年取得房產證,系二被繼承人婚后購置,屬夫妻共同財產,為本案需分割的遺產。
原告陳雨桐起訴至法院,提出兩項訴訟請求:1. 判令一號房屋歸陳雨欣所有,由陳雨欣向其支付40%折價款、向陳雨澤支付20%折價款;2. 判令二號房屋由其與陳雨欣按50%比例按份共有,二人分別向陳雨澤支付10%折價款。
庭審中各方意見:被告陳雨欣同意原告訴求,同時主張其與陳雨桐對劉桂珍盡了全部贍養義務,陳雨澤自劉桂珍去世前三年起便不再聯系老人,未參與喪葬事宜,應少分遺產;被告陳雨澤未到庭應訴,視為放棄答辯、質證權利。
陳雨桐、陳雨欣委托律師介入,提交核心證據:劉桂珍住院病歷、醫療費發票、護工合同、生活費用繳納憑證、家政人員證言,以及二被繼承人喪葬事宜相關票據,佐證二人盡主要贍養義務、陳雨澤未盡贍養義務的事實;申請法院對兩套房屋進行價值評估,確定一號房屋現值130.85萬元、二號房屋現值164.24萬元,為折價補償核算提供依據,最終推動法院支持二人多分份額的主張。
裁判結果
一號房屋由被告陳雨欣繼承,陳雨欣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向原告陳雨桐支付折價款490687.5元,向被告陳雨澤支付折價款327125元;
二號房屋由原告陳雨桐、被告陳雨欣按每人50%比例按份共有,二人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分別向陳雨澤支付折價款205300元;
該判決生效后,陳雨桐、陳雨欣成功實現“多分房屋份額”的核心訴求,一號房屋歸陳雨欣所有,二號房屋二人按份共有,陳雨澤僅分得少量份額;法院認可二人盡主要贍養義務、陳雨澤未盡贍養義務的事實,依法酌情多分,充分體現專業律師固定核心證據、推動評估、精準主張的優勢,為法定繼承中盡孝繼承人爭取多分房屋份額提供了典型參考。
法院說理
法院認為,本案核心爭議焦點為:兩套房屋的遺產范圍界定、法定繼承份額的分配(贍養義務對份額的影響)、房屋分割方式與折價補償金額的確定。結合案件事實及法律規定,具體說理如下:
第一,法律適用與繼承原則。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無遺囑、無遺贈扶養協議的,按法定繼承辦理。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的,可多分;有扶養能力卻不盡扶養義務的,應當少分或不分。
第二,遺產范圍界定。一號房屋、二號房屋系陳振宏與劉桂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屬夫妻共同財產,二人去世后,兩套房屋全部份額為遺產,由其第一順序繼承人(陳雨桐、陳雨欣、陳雨澤)繼承。
第三,繼承份額的分配。結合原告提交的證據,能夠認定陳雨桐、陳雨欣對劉桂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負責日常照料、醫療護理及喪葬事宜;陳雨澤有扶養能力卻未盡贍養義務,未參與老人照料及喪葬事宜。據此,法院酌情認定陳雨桐、陳雨欣多分遺產份額,對陳振宏的遺產按三人均等分配,對劉桂珍的遺產由陳雨桐、陳雨欣多分。
第四,房屋分割與折價補償。結合房屋實際情況及當事人訴求,法院確定一號房屋歸陳雨欣所有,二號房屋由陳雨桐、陳雨欣按份共有,由二人向陳雨澤支付對應份額的折價補償款;補償金額依據甲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確定,兼顧份額分配比例,依法核算具體金額,駁回原告超出合理范圍的訴求。
第五,程序問題。陳雨澤經法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出庭應訴,視為放棄答辯、質證等權利,不影響法院依據查明的事實依法缺席裁判。
勝訴辦案心得
結合本案辦理過程、法院裁判思路,針對“法定繼承、贍養義務認定、折價補償、缺席庭審應對”這些高頻場景,總結核心勝訴要點、實務維權技巧及風險提示,為類似案件繼承人提供維權參考。
固定盡贍養義務核心證據,是多分份額的關鍵。本案勝訴的核心的是,我們協助當事人全面收集贍養相關證據,形成完整證據鏈——包括老人住院病歷、醫療費票據、護工合同、生活費用繳納憑證、家政證言、喪葬票據等,清晰證明當事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同時佐證對方未盡贍養義務的事實,為法院酌情多分份額提供堅實依據。專業遺產繼承律師可精準判斷哪些證據具有高證明力,避免因證據缺失導致無法主張多分。
及時推動房屋價值評估,明確折價補償依據。房屋價值是折價補償核算的核心,我們協助當事人及時申請法院委托甲公司進行評估,確定房屋真實市場價值,避免因雙方對房屋價值存在爭議導致訴訟拖延,同時確保折價補償金額公平合理,既維護當事人權益,也符合法院裁判邏輯。
精準主張份額分配,兼顧訴求合理性。結合法律規定和案件事實,我們明確主張“對盡主要贍養義務的繼承人多分、對未盡贍養義務的繼承人少分”,同時配合當事人的房屋分割訴求(部分房屋歸一方所有、部分房屋按份共有),既符合“有利于生產和生活”的遺產分割原則,也最大化實現當事人的核心權益,避免訴求過高或不合理導致無法獲得法院支持。
妥善應對缺席庭審,強化證據優勢。針對被告陳雨澤缺席庭審的情況,我們重點強化證據的完整性和關聯性,確保法院能僅憑現有證據查明案件事實,同時強調被告缺席應承擔的法律后果,避免因被告缺席導致案件事實無法認定,確保當事人的多分主張能夠得到法院支持。
法定繼承房屋糾紛核心風險提示。此類案件中,盡贍養義務的繼承人需重點防范四類風險:一是未及時收集、固定贍養證據,導致無法證明自己盡主要贍養義務,無法主張多分;二是未申請房屋評估,導致折價補償金額無法確定,陷入價值爭議;三是訴求過高或不合理,導致部分訴求被駁回;四是忽視對方缺席的應對技巧,無法充分舉證維權。建議盡早委托專業律師,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最后,若您正面臨繼承房屋糾紛問題,切勿拖延,應及時委托專業的遺產繼承律師介入。律師可協助您梳理繼承脈絡、收集贍養證據、推動房屋評估、精準主張份額、參與訴訟維權,幫您爭取多分房屋份額,順利化解繼承糾紛。本律師團隊專注于房屋繼承、遺產分割等案件多年,擁有豐富的勝訴案例及實務經驗,可全程代理當事人參與訴訟、協商調解,助力客戶化解糾紛、勝訴維權。
律師介紹:靳雙權律師,北京東衛律所房產事業部主管,曾兼任中國房地產營銷協會副會長,主管房地產法律研究整理工作。精通房地產交易涉及的權屬、監管、貸款、過戶、交房等各個環節的法律問題。擅長處理商品房、房改房、軍產房,央產房,限價房,經濟適用房等在買賣、借名、繼承、分割、析產、拆遷過程中涉及的疑難復雜房地產訴訟案件。
靳律師為鏈家房地產經紀公司起草的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已被北京二手房市場上的中介公司廣泛采用,目前,北京二手房市場上使用的合同大部分出自靳律師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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