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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和避免不必要糾紛,以下案例中當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為化名,若有雷同請聯系我們予以撤銷。)
案情介紹
被繼承人江建國與蘇秀蘭系夫妻關系,二人均為初婚,婚后育有二子,長子江浩(被告)、次子江辰(原告)。江建國于2018年6月去世,蘇秀蘭于2023年5月去世,二人生前未簽訂遺贈扶養協議,亦未留有遺囑,遺留一號房屋一套,登記在江建國名下,現由被告江浩居住使用,房屋產權證由江浩持有。
原告江辰訴至法院,請求依法分割一號房屋,判令房屋由其一人繼承,其自愿向被告支付房屋折價款。
被告江浩辯稱,不同意法定繼承分割,主張江辰無繼承權:一是江辰自1995年起因偷竊賭博多次被處理,2006年因賭博相關犯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2018年才出獄,長期未對父母盡贍養義務,父母癱瘓在床期間均由其及配偶照料,其還獲評“北京市孝星”;二是一號房屋購房款由其全額出資;三是江辰曾挪用公款并潛逃,由其代為償還,綜上應駁回江辰訴求,房屋由其獨占繼承。
法院查明:雙方均確認一號房屋系江建國與蘇秀蘭夫妻共同財產,二被繼承人父母均先于二人去世;江辰對自身因偷竊賭博被處理、服刑的事實無異議,但主張自己仍享有繼承權;江浩主張房屋由其全額出資,但僅提交收據復印件及證人證言,江辰不予認可;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一號房屋歸江辰所有,江辰支付折價款,不申請房屋價格評估,共同確認房屋價值;江浩提交社區居住證明、榮譽證書、證人證言等,佐證其對父母盡主要贍養義務。
原告江辰委托律師介入,提交核心證據:派出所證明信、房屋所有權證照片,佐證親屬關系及房屋權屬;反駁被告關于“喪失繼承權”“全額出資”的主張,強調無證據證明江辰存在喪失繼承權的法定情形,被告出資證據不足,同時認可江浩盡主要贍養義務,同意在折價款中體現其多分份額,推動案件達成核心共識并勝訴。
裁判結果
登記在被繼承人江建國名下的一號房屋由原告江辰繼承,歸原告江辰所有;原告江辰于判決生效后六十日內給付被告江浩房屋折價款;
被告江浩于收到全部房屋折價款后的三十日內,配合原告江辰辦理一號房屋的登記過戶手續;
被告江浩于收到全部房屋折價款后的三十日內,自行騰退一號房屋,并將房屋交付給原告江辰;
該判決生效后,江辰成功實現“繼承房屋所有權”的核心訴求,獲得一號房屋完整權利,僅需支付合理折價款;法院認可江辰的合法繼承權,駁回江浩獨占房屋的主張,同時考量江浩盡主要贍養義務的事實,在折價款中予以體現,充分體現專業律師梳理權屬、反駁無理主張、促成共識的優勢,為類似案件提供典型參考。
法院說理
法院認為,本案核心爭議焦點為:原告江辰是否喪失繼承權、被告江浩主張房屋全額出資是否成立、繼承份額如何確定、房屋歸屬及折價款如何處理。結合案件事實及法律規定,具體說理如下:
第一,舉證責任分配。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承擔舉證責任,未能提供證據或證據不足的,承擔不利后果。被告主張江辰喪失繼承權、房屋由其全額出資,均需提交充分證據佐證。
第二,繼承權認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無遺囑、無遺贈扶養協議的,按法定繼承辦理。原告江辰、被告江浩均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依法享有繼承權。被告主張江辰喪失繼承權,但未提交證據證明江辰存在故意殺害被繼承人、遺棄虐待被繼承人等法定喪失繼承權的情形,江辰的戒毒、服刑經歷不屬于喪失繼承權的法定事由,故對該主張不予采納。
第三,房屋權屬與出資爭議。一號房屋登記在被繼承人江建國名下,系夫妻共同財產,應作為遺產分割。被告主張房屋由其全額出資,但提交的收據系復印件,無其他證據佐證,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主張,故對該主張不予采信。
第四,繼承份額分配。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均等,對被繼承人盡主要扶養義務的,可適當多分。結合在案證據,能夠確認被告江浩對二被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故在確定折價款金額時,對其予以多分,兼顧公平原則。
勝訴辦案心得
結合本案辦理過程、法院裁判思路,針對“無遺囑房產法定繼承、房屋出資爭議”這一高頻場景,總結核心勝訴要點、實務維權技巧及風險提示,為類似案件中的繼承人提供維權參考。
鎖定繼承權合法性,破解“喪失繼承權”抗辯。本案勝訴的核心的是,明確“偷竊賭博被處理、服刑≠喪失繼承權”,我們重點梳理法律規定,明確喪失繼承權的法定情形(故意殺害、遺棄虐待、篡改遺囑等),結合原告無相關違法行為的事實,反駁被告的無理抗辯,同時認可原告自身存在的客觀情況,避免陷入被動,讓法院采信原告的合法繼承權。專業遺產繼承律師可精準界定繼承權喪失的法律邊界,幫當事人守住繼承資格。
精準反駁出資主張,堅守“登記優先”原則。針對被告提出的“全額出資”主張,我們重點指出其證據瑕疵——收據系復印件、無轉賬記錄等佐證,無法形成完整證據鏈,同時強調房產繼承以不動產登記為準,僅憑出資主張房屋所有權,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成功讓法院駁回被告的該主張,夯實房屋作為遺產的權屬基礎。
兼顧贍養義務事實,促成折價款合理協商。我們并未否認被告盡主要贍養義務的事實,而是主動認可該情節,配合當事人與被告協商折價款金額,既體現法律的公平性,也減少雙方爭議,推動法院快速作出判決,同時為當事人爭取到房屋所有權,實現“拿到房屋、合理支付折價款”的核心訴求。
固定核心證據,筑牢勝訴基礎。我們協助當事人收集親屬關系證明、房屋權屬證據,同時梳理被告證據的瑕疵,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既證明原告的繼承權合法、房屋系遺產,也反駁被告的無理主張,讓法院能夠依據證據查明案件事實,作出有利于原告的判決。
房產法定繼承糾紛核心風險提示。此類案件中,繼承人需重點防范四類風險:一是被對方主張喪失繼承權,卻未及時收集反駁證據;二是面對對方的出資主張,無法指出其證據瑕疵;三是忽視贍養義務的舉證,導致自身份額被減少;四是未與對方就房屋歸屬、折價款達成共識,導致訴訟拖延。
最后,若您正面臨房產法定繼承糾紛、房屋出資爭議、贍養義務認定等問題,切勿拖延,應及時委托專業的遺產繼承律師介入。律師可協助您梳理繼承脈絡、固定核心證據、反駁無理主張、協商折價款、參與訴訟維權,幫您爭取房屋所有權或合理份額,順利化解繼承糾紛。本律師團隊專注于房產繼承、法定繼承、遺產分割等案件多年,擁有豐富的勝訴案例及實務經驗,可全程代理當事人參與訴訟、協商調解,助力客戶化解糾紛、勝訴維權。
律師介紹:靳雙權律師,北京東衛律所房產事業部主管,曾兼任中國房地產營銷協會副會長,主管房地產法律研究整理工作。精通房地產交易涉及的權屬、監管、貸款、過戶、交房等各個環節的法律問題。擅長處理商品房、房改房、軍產房,央產房,限價房,經濟適用房等在買賣、借名、繼承、分割、析產、拆遷過程中涉及的疑難復雜房地產訴訟案件。
靳律師為鏈家房地產經紀公司起草的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已被北京二手房市場上的中介公司廣泛采用,目前,北京二手房市場上使用的合同大部分出自靳律師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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