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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29期】
丙午馬年元宵佳節當日,汝城法院執行局收到一面“護航企業保發展,執行有力解民憂”的錦旗。這面錦旗不僅是當事人對法院執行工作的認可,更是對法院護航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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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某建設公司與汝城某環保公司簽訂工程合同,項目竣工后,被執行人拖欠工程款未付。2025年經汝城法院調解達成協議后,被執行人仍未按期履約。為盡快回籠資金、保障正常經營,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收案后,汝城法院第一時間啟動涉企執行綠色通道,快速審查案情并研判執行路徑。執行法官閱卷發現雙方有良好調解基礎,機械化的強制執行易加劇企業對立、影響企業經營。為兼顧企業權益保障與營商穩定,法院當即啟用執前督促程序,執行法官主動靠前、快速組織雙方溝通。調解中,執行法官耐心釋明法理,向被執行人闡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法律后果,明確信用懲戒、財產查控等強制措施底線;同時充分考慮企業經營實際,傾聽雙方訴求,平衡債權實現與企業存續發展。在執行法官耐心協調下,雙方摒棄分歧,達成分期付款執行和解協議,既為申請執行人鎖定回款預期,也為被執行人預留履約緩沖,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2026年2月10日,被執行人按期付清最后一筆款項,81余萬元案款全額執行到位。從申請執行到案結事了,法院以最快速度、最優方案打通企業維權“最后一公里”,讓勝訴權益從“紙上”落到“賬上”。
該案是汝城法院以司法智慧優化營商環境的生動縮影。下一步,汝城法院將深入推進“企業服務年”行動,持續聚焦企業急難愁盼問題,深化執前督促、繁簡分流、柔性和解機制,對涉企案件優先受理、快速辦理、精準兌現,以高效公正執行筑牢法治營商根基,為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司法保障。
「供 稿」袁宇澤、黃 熙
「編 輯」譚 娟
「一 審」唐盼霞
「二 審」胡敏剛
「三 審」張 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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