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信用記錄及管理信息專欄顯示,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下簡稱“中建四局”)被檢查部門公示存在質量安全管理問題。
今年2月10日,廣州市白云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在檢查中發現,中建四局在施工中存在三項問題:1、高支模搭設與施工方案要求不符,施工方案對于超高支模表述不清晰,不具備現場施工指導意義;2、高支模專家驗收與監理驗收未完善,未經驗收進入下一步工序;3、現場施工質量管控較差,18#樓屋面梁鋼筋多處偏位。針對這些問題,白云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于2月27日在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信用記錄及管理信息專欄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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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信用記錄及管理信息專欄公示可見,這是中建四局繼今年1月5日以來,第5次被檢查部門公示質量安全管理問題。此前開發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白云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廣州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檢查、天河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都曾上網公示中建四局在質量安全管理方面的問題,具體詳見《事關質量安全管理!中建四局一個月內四次被點名公示 》。
白云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上一次(2026年1月16日)上網公示中建四局發生的問題為:1、部分樓棟施工圖審查未完成,現場已提前施工;2、現場多處臨邊防護和高處作業安全措施不完善;3、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硬化道路積塵,地下室積水未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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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關注的是,2026年1月20日,廣州開發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公示,在1月16日的檢查中,發現中建四局存在“未落實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責任”。在同一天,信用廣東官網也發布對中建四局華南建設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根據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龍湖街道辦事處發出的“穗埔龍湖綜執罰決〔2025〕第02-0013號”,中建四局華南建設有限公司的違法行為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條;違法事實為:于2025年10月16日00:57分在知識城產業人才安居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EPC)進行使用混凝土澆灌,夜間超時施工,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由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條第(二)項,對當事人作出罰款7.3萬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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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建四局華南建設有限公司官網可見,中建四局華南建設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強第16強——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直屬的駐粵投資建設單位。于1997年在廣州成立,前身為中建四局廣東市場的“先遣隊”——中建四局廣東分局,2003年更名為中建四局華南分公司。2019年,在廣州市黃埔區注冊成立為獨立法人機構——中建四局華南建設有限公司,并正式搬遷至黃埔區。
采寫:南都·灣財社記者 邱永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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