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仁宗年間,商人喬俊外出做生意,卻領回一個美婦人做妾,正妻高氏見木已成舟,只好開口道:“只要你答應我一個要求,我便容下她。”不想,喬家因此家破人亡。
商人名叫喬俊,幼年喪父母,只一個人飄零至今,攢下了一點家業。
他去長安收絲去東京賣,在返程的時候,沿途再購置一些棗和胡桃,回家賣。如此,一來一回都不算白白費功夫,足可見是個經商有道的人。
他娶了一個妻子,如今年過40歲,雖風韻猶存卻已難生育,只給他生了個女兒也長到了18歲,取名玉秀,養在家里好吃好喝的伺候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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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經商車馬慢,所以喬俊每次出門就是一年半載,這家里留著妻子高氏和仆人賽兒便也想了一些營生。
賽兒雇了工人做酒,他去賣,高氏負責清算錢財。喬俊在外,高氏在內,這一家子撲騰的也很紅火。
一切都從喬俊納妾開始改變了。
喬俊這次出差回家,沿途坐船的時候看上了船上的一個美婦人,一打聽才知道那婦人是已故周巡檢的小妾,此番跟隨靈柩回鄉。于是喬俊便用五兩銀子說服那船工替自己說媒,想要納納女子為妾。
正好,那周巡檢的妻子也不愿意強留小妾,只要了1000貫錢做聘禮,然后又貼補了那小妾些許的箱籠衣物,將她送了出去。
當夜,喬俊和小妾春娘就做了夫妻。
喬俊一年不回家,回家就領回來個妾,高氏自然不喜,但礙于木已成舟也不好再將人打發走,只好提出一個要求:“若要我留下她,你和她就出去過,別在我眼皮子底下討人嫌,你我往后也不在一處。”
“家里的錢和買賣我留著照顧閨女,你們二人出去自己過日子,莫來擾我。”
喬俊為了春娘也就認了。
二人租了一間房子在外面,寒來暑往的日子過得也還湊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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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天,喬俊又出門做生意,臨行交代高氏:“我出門去了,你看在夫妻情面上,多照顧一下春娘。”
好巧不巧,他出去半年,一天大雪。
春娘嫌棄他走得太久,如今還不回來,家里已經沒有過冬的衣服和柴了。
春娘正愁悶,高氏便讓小廝給她送去了家用之物。
沒多久,春娘又雇了個工人叫小二,替自己周應家里的事,如此日子也就安穩的過下去。
雖然喬俊一直沒回來,但家里還不算亂套。
喬俊此時在行首房里出不來,沉迷聲色不可自拔,根本不想回家。
天長日久的,春娘就和小二茍且到了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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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氏聽說后,覺得有辱家門,便讓小妾搬回來住,誰知道,小妾把小二也帶回來了。高氏便做主讓小二去酒店當幫工。
因為有高氏看管,小妾和小二總是不滿意。
小妾便攛掇高氏將女兒嫁給小二。高氏為此辱罵了春娘四五日。
那小二在店里幫工,做事勤勉,還時不時趁高氏不在,調戲高氏之女玉秀。
這玉秀畢竟是個姑娘,三言兩語的就被誆騙了,失了身子。
突然一日,高氏給女兒洗澡的時候發現了女兒的變化,情急逼問才知道小二騙了女兒。
高氏恨小妾也恨小二,便沖到小妾的屋里給她指了兩條路:要么你我殺了小二,此事神不知鬼不覺,你的事,我女兒的事都無人知曉了。要么,等喬俊回來,你和小二事情敗露,我女兒也名聲盡毀。
春娘實在沒辦法,只好答應,二人費了一番周折,將小二弄死后,扔到了江里。
誰知道,這件事被人知曉,那人上門威脅高氏拿出點銀子封口。
高氏倔強不肯,那人就叫嚷嚷的鬧到了官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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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氏母女加上小廝還有小妾春娘都被抓到了大獄里,被嚴刑逼供,一個一個的承受不住,相繼就死了。
喬俊人在外面,毫不知情。
縣里就將喬俊家產都充了公。
喬俊在煙花之地花光了錢,本打算回家取點再過去豪擲千金。結果一到家,房子都被拆了。
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喬俊羞愧萬分,跳了河也死了。
這個姑娘出自馮夢龍《三言二拍》,留下一句詩:世事紛紛難訴陳,知機端不誤終身,若論破國亡家者,盡是貪花戀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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