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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蟄
春雷驚蟄始
萬物向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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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蟄至,雷聲起,蟄蟲醒,天地間一派生機盎然。農諺道“驚蟄耙地,麥子破皮”,各地農忙正式拉開帷幕。啟東法院緊抓時節契機,用高效司法掃清春耕障礙,以法為盾,護群眾在春日里安心耕耘,靜待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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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法治報刊登 附全文)
“再拖下去,農耕生產就耽誤了!”近日,一名村干部急匆匆跑進啟東法院和合法庭反映情況。原來,該村承包戶陳某因資金周轉困難,長期拖欠數十戶村民土地流轉租金,村民情緒激動,一度阻止種植戶下地耕作、施肥。
“農時不等人,解紛必須跑在農時前面!”時任和合法庭負責人楊帥民當即帶領法庭干警直奔現場。經了解,四年前,該村百余戶村民將500余畝土地集中流轉給陳某,約定每畝年租金700元。受行情影響,陳某資金周轉困難,未能按時支付其中數十戶村民的土地租金,雙方因此產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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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既保村民的“錢袋子”,又穩住承包戶的“種田心”,還不誤農時?楊帥民堅持“以合為治”理念,依托多元解紛機制,邀請熟悉情況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合村委會干部,組成“法庭+代表委員+村委會”調解團隊。團隊先采取“背靠背”方式,分頭聽取村民和承包戶的訴求,穩定雙方情緒,梳理爭議核心,再組織“面對面”協商,引導當事人“以和為貴”,從情緒對立轉向問題本身。
“租金涉及村民切身利益,必須依法保障。但土地流轉也關系到鄉村振興、農業的可持續發展,要找到平衡點。”調解中,楊帥民從合同權利義務、農民權益保護、土地流轉秩序等角度釋法明理。村干部和代表委員則發揮人熟、地熟優勢,耐心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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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多輪協商,雙方最終達成和解:陳某限期支付2026年上半年租金,村民保障其正常農耕作業;下半年租金明確協商期限,若協商不成,則在當季小麥收割后返還土地。該方案既保障了村民們的當期收益,也給承包戶留出籌措資金的緩沖期,確保農田不撂荒、生產不中斷。
這場糾紛的高效化解,是和合法庭深入踐行新時代 “楓橋經驗”,充分發揮“以和為貴、以合為治”和合文化理念的鮮活實踐。近年來,和合法庭主動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通過法官進網格、多元聯動調解等機制,將矛盾化解在訴前、解決在萌芽,不僅維護了群眾的合法權益,也為護航鄉村振興、促進鄉村善治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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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和合法庭 吳友志
▌責編:政治部 徐越
▌校對:政治部 胡丹 曹冰燕
▌審核:吳啟飛 沈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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