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環球時報
【環球時報報道 記者 李萌 尹野平】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27日消息,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工作機制辦公室(國家發展改革委)依法依規對外資收購Manus項目作出禁止投資決定,要求當事人撤銷該收購交易。
通信行業分析師馬繼華27日接受《環球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一決定體現了中國在依法依規完善外商投資審查制度、規范跨境并購活動方面所作出的持續努力。他表示,針對關鍵技術領域的監管規則正得到進一步的細化與規范,這有助于營造一個更具可預期性且架構完善的營商環境。
Manus是一家總部位于新加坡、由中國人創立的人工智能體公司,主要為付費用戶提供深度研究及其他服務。去年12月底,Manus發布公告稱,即將加入美國科技巨頭Meta,并表示將繼續通過App和網站為用戶提供產品和訂閱服務,同時公司將繼續在新加坡運營。
美國《華爾街日報》此前報道稱,上述交易是美國大型科技公司收購擁有中國背景初創企業的首批案例之一。Meta正大力投資人工智能領域,以與谷歌、微軟和OpenAI展開競爭。據知情人士透露,Meta此次收購交易金額將超過20億美元,這和Manus當時尋求新一輪融資的金額相當。
作為全球首款通用人工智能體,自2025年3月上線至2025年12月初,Manus已處理超過147萬億個詞元,并創建逾8000萬臺虛擬計算機。2025年年中,Manus將總部遷移至新加坡,同時關閉大部分中國業務,裁員數十人,僅保留約40名核心技術人員。
今年1月,商務部新聞發言人何亞東就有媒體稱中方正在審查Meta收購Manus的交易回應說,中國政府一貫支持企業依法依規開展互利共贏的跨國經營與國際技術合作。需要說明的是,企業從事對外投資、技術出口、數據出境、跨境并購等活動,須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履行法定程序。商務部將會同相關部門對此項收購與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對外投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一致性開展評估調查。今年4月2日,針對相關問題,何亞東再度回應說,中國政府支持企業根據需要開展跨國經營與技術合作,相關行為需遵守中國法律法規,履行法定程序。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家對外開放研究院研究員李長安27日對《環球時報》記者表示,中方的決定并不針對特定國家或企業,而是基于統一的法律框架和程序要求,對各類跨境投資行為進行規范,以維護經濟安全與市場秩序。李長安表示,中國一貫鼓勵企業根據自身發展需要開展國際化經營與技術交流,但所有跨境投資、技術合作及相關商業活動都必須在法律法規框架內進行,并履行相應的審批與合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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