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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區法院:一場模擬法庭讓青少年讀懂名譽權的重量
“現在開庭!”近日,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將庭審現場搬至蘭溪腰鋪子小學操場,由學生化身“法律人”,演繹了一場名譽權糾紛模擬法庭。十名小學生分別扮演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書記員、原告、被告、代理律師、證人和法警,完整進行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和當庭宣判的全過程。《民法典》中抽象的名譽權條款還原為孩子們最熟悉的校園日常,給同學們帶來了沉浸式的普法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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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擬案件中,被告因原告戴眼鏡,給原告起了“四眼雞”這一帶有侮辱性的外號并在校園內傳播。被告律師激烈爭辯:“這只是個玩笑,沒有惡意”,原告律師則嚴正指出:“被告公開、多次使用帶有貶損意味的稱號,已對原告造成實質傷害!”當校園里屢見不鮮的起“外號”行為被法律審視,變成法庭上被嚴肅審理的“侵權行為”。庭審中,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組成的合議庭認為:“法律保護每一個公民,包括每一位學生,不受語言暴力的傷害。”一個起“外號”的行為,也可能跨過玩笑的邊界,觸碰法律的紅線。模擬法庭最終判決被告立即停止對原告使用“四眼雞”這一外號的侵權行為并在全班同學面前向原告公開道歉。
在模擬法庭結束后的采訪環節,同學們爭相分享觀后感:“法律是會保護被傷害的人的。”“原來法官的工作這么嚴謹,每一句話都要有依據。”“我知道了,如果以后我被欺負,是可以尋求法律幫助的。”“我以后說話前會先想一想,會不會傷害到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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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模擬法庭的意義,遠不止于一次角色扮演。“沉浸式+互動式”普法的生動實踐,讓莊嚴的司法程序在同學們生動的演繹中變得可知可感,更讓同學們學會用法律視角審視日常行為,讓法律條文在校園、生活場景中“活”了起來。
來源: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官網
三審:李 杏
二審:皮宣文
一審:李鑫航
供稿:劉郁芳
2026年第37期之一
總第194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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