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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網上房源與實際看房“圖物不符”,怎么辦?
A
出租人在網絡平臺發布的房源圖片應當與實物房源一致,住房租賃企業、住房租賃經紀機構不得發布虛假或者誤導性房源信息,不得隱瞞或者拒絕提供擬出租住房的有關重要信息。
租客在看房時,應選擇正規渠道尋找房源并實地查看,看房時注意確認中介機構資質、核實房屋權屬證明等,確保房源真實、可靠。遇到虛假房源時,應保留聊天記錄、房源截圖等證據,通過平臺投訴或向房產管理部門投訴或舉報。
法條鏈接
《住房租賃條例》
第十六條住房租賃企業發布的住房地址、面積、租金等房源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在其經營場所、互聯網等不同渠道發布的房源信息應當一致,發布的房源圖片應當與實物房源一致,不得發布虛假或者誤導性房源信息,不得隱瞞或者拒絕提供擬出租住房的有關重要信息。
第四十二條第一款住房租賃企業、住房租賃經紀機構發布虛假或者誤導性房源信息,隱瞞或者拒絕提供擬出租住房有關重要信息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提請同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Q
非居住空間的隔斷房合法嗎?
A
不合法。廚房、衛生間、陽臺、過道、地下儲藏室、車庫等非居住空間,不得單獨出租用于居住。
客廳隔斷為房間出租也受到嚴格限制,如果改變了房屋主體結構或者明顯影響消防安全的,同樣屬于違法出租。
法條鏈接
《住房租賃條例》
第七條用于出租的住房應當符合建筑、消防、燃氣、室內裝飾裝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
廚房、衛生間、陽臺、過道、地下儲藏室、車庫等非居住空間,不得單獨出租用于居住。
租賃住房單間租住人數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積,應當符合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
第三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處罰:
(一)出租不符合建筑、消防、燃氣、室內裝飾裝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強制性標準的住房;
(二)損壞、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
(三)改動租賃住房承重結構;
(四)私拉亂接水、電、燃氣管線。
第三十九條將廚房、衛生間、陽臺、過道、地下儲藏室、車庫等非居住空間單獨出租用于居住,或者租賃住房不符合規定的單間租住人數上限或者人均最低租住面積標準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對單位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Q
租房事項口頭約定后,還需要簽訂書面租賃合同嗎?
A
需要。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使用實名簽訂住房租賃合同。
雖然口頭約定在一定條件下也具有法律效力,但一旦發生糾紛,難以證明雙方約定的具體內容。書面合同是保障雙方權益的重要憑證,不能省略。
法條鏈接
《住房租賃條例》
第八條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使用實名簽訂住房租賃合同。
出租人應當按照規定,通過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等方式將住房租賃合同向租賃住房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備案。房產管理部門應當提高住房租賃合同備案服務水平,不得就住房租賃合同備案收取任何費用。
出租人未辦理住房租賃合同備案的,承租人可以辦理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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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房東可以擅自進入出租房嗎?
A
不可以。法律規定出租人不得擅自進入租賃住房,但是經承租人同意或者依法可以進入的除外。
即使房東有維修房屋設施等需求,也應提前通知并征得租戶同意,并在約定時間內進入。
法條鏈接
《住房租賃條例》
第九條出租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向承租人出示身份證明材料、擬出租住房的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其他證明其具有合法出租權利的材料,并配合承租人依法查詢、核實擬出租住房有關信息;
(二)核驗承租人的身份證明材料,不得將住房出租給拒絕出示身份證明材料的單位或者個人;
(三)不得擅自進入租賃住房,但是經承租人同意或者依法可以進入的除外。
Q
房東可以隨意扣除押金嗎?
A
不可以。除住房租賃合同約定的情形以外,出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扣減押金。
若出租人無正當理由扣除押金的,承租人可與出租人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房產管理部門進行投訴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返還押金。
法條鏈接
《住房租賃條例》
第十條出租人收取押金的,應當在住房租賃合同中約定押金的數額、返還時間以及扣減押金的情形等事項。除住房租賃合同約定的情形以外,出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扣減押金。
Q
租期未滿,房東可以強行要求租客搬走嗎?
A
不可以。租客的居住權受法律保護,租期未滿,房東不能單方面強行要求租客搬走。即使房東依法解除租賃合同,也應當提前通知租客,并為租客騰退住房留出合理時間。
若房東擅自解除合同,強行要求租客搬走造成租客損失,租客有權要求房東承擔違約責任。
法條鏈接
《住房租賃條例》
第十二條出租人依法解除住房租賃合同的,應當通知承租人,并為承租人騰退租賃住房留出合理時間。
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解除住房租賃合同或者騰退租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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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軍律師
職位:主任律師
電話:400-697-0701
業務專長:建筑工程、合同糾紛、房地產糾紛、債權債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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