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我是沖著他們承諾可在216家官網推廣這句話才簽協議的。”近日,河北唐山市86歲的劉大爺氣憤地稱,他的書出版10個月了至今未推廣,懷疑遭欺詐,要求中介公司退還2萬元代理費。
投訴——
書籍已出版10個月,一直未被216家官方網站推廣
今年86歲的劉大爺家住河北省唐山市蘆臺經濟開發區。近日,他致電華商報大風新聞熱線029-88880000稱,他寫的一本40多萬字的有關會計方面的書出版10個月以來,中介公司一直沒有履行“會在216家官方媒體網站推廣預熱”的承諾,懷疑遭到虛假宣傳。
他說,截至目前,那家中介公司僅在淘寶等4家商業平臺上做了推廣,“先前他們承諾的是官方媒體網站,這種做法讓我有種被欺詐的感覺,我堅決要求退費,但至今沒有結果。”
寫作——
兩年用壞3個電腦寫字板,凌晨3點起床堅持撰稿
劉大爺告訴記者,他19歲開始在生產隊當會計,后來在當地政府部門繼續從事會計工作,退休前是單位計財處副處長,與會計工作打交道40余年,具有豐富的理論知識并積淀了深厚的實踐經驗,想把自己的經驗用文字的形式記錄下來供高校大學生或財會人員使用。
他進一步介紹稱,82歲那年他開始動筆,“我不會打字,使用的是電腦寫字板,一個字一個字地寫,用電腦畫圖,白天事情多,大多是晚上寫作,有時凌晨3點在睡夢中有了靈感也會起床堅持下去。”
“斷斷續續寫了兩年時間才最終成稿。”他稱,這期間用壞了3個電腦寫字板,書稿主要是文字,另外還有圖片和表格,全部加起來有40多萬字,當時想找個出版社把它出版,也算是給子孫后代留下一點東西。
承諾——
中介公司稱會在216家官網推廣預熱,要求支付2萬元書號費
劉大爺回憶,有一天,一名自稱姓李的女子突然加他微信,說自己是北京昀智錦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可以幫他出版書籍。
劉大爺給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提供的相關證據顯示,2024年3月5日下午5:16,李某稱給他推薦的是中國科學文化音像出版社,“這個是國家級出版社,費用21800元。”
李某還稱,屆時“會在216家官方媒體網站推廣預熱您的作品,后續出版后,統一入庫京聯倉儲,全網鏈接上線,線下(上書房)進店。推廣+售賣(免費發行3個月),3個月后簽署發行協議按照作者80%我方20%分成,出版周期3-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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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大爺說,當初他曾告訴李某,有人提醒過自己,“騙子太多,千萬別相信有些中介公司”,
李某回復劉大爺:“我理解您的顧慮,我不會欺騙您,我不會為了一份工作去做違背良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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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3月7日,雙方簽訂《著作權代理服務協議》,約定劉大爺將他擁有作品的著作權授權給李某所在公司代理,同時委托該公司聯絡相應出版機構出版以及提供相應的編輯、排版、校對等服務。
協議中還約定代理服務費用(書號費用)2萬元,直接支付到李某所在公司賬戶上。同時稱,劉大爺預估字數46萬字,該公司承諾字數不超過50萬字,不增加費用。
“協議簽訂后,同年3月10日,我支付了1萬元。”劉大爺說,同年5月16日他支付了1萬元尾款,對方給他出具了蓋有公章的收款收據。
出版——
收到10本樣書發現有差錯,40余萬字書稿僅載明28萬字
2025年5月,劉大爺那本定名為《會計應用理論與實務指導》的書正式出版,正文410多頁,圖文并茂,“我拿到了10本樣書,翻開一看,發現里面有重大差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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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明明是40多萬字的書稿,內封載明的僅有28萬字。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通過企查查檢索得知,當初與劉大爺簽訂協議的北京昀智錦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1月28日,注冊資本500萬元,位于北京市通州區金成中心。
訴求——
要求退款并賠償損失,市監部門曾介入調解,決定不予立案
“出版至今差不多10個月了,目前他們只在4家商業平臺推廣,根本沒有履行事前承諾的在216家官網上推廣。”劉大爺說,此前他曾要求解除合同遭拒。
后來,劉大爺向北京當地有關部門投訴,稱遭北京昀智錦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虛假宣傳誘騙簽約。
他稱,該公司主觀上誘騙簽約,未能履行承諾,導致他的書籍喪失曝光度和失去學術價值,給他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要求賠償5萬元,同時要求退回2萬元代理服務費用等。
2026年2月6日,北京市通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書面回復他稱,該局收到了他關于“北京昀智錦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違反合同、虛假宣傳、欺詐等問題”的投訴舉報內容。
該回復介紹說,關于投訴事項,經受理并組織調解,該公司表示可為他退還2000元作為補償,但他不同意該方案,由于雙方無法達成一致,該局決定終止調解。
該回復還介紹說,經查,該公司當初與他簽訂的協議約定,免費為他提供一定時間的營銷推廣活動,并表示能夠履行簽約前的約定及已簽約合同條款。依據現有證據,該公司的這些行為不能被認定為違反《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二)項及《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的規定,不符合《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應當立案的條件,依據相關規定,該局決定不予立案。
回應——
中介公司稱要求補簽協議推廣遭拒絕,出版社承認收取相應服務費非書號費
事實情況是否如劉大爺所言?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上了北京昀智錦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工作人員李某,表明身份后她直接掛斷電話。
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先生回應記者稱,當時他們準備按當初承諾給予推廣,但要求補簽一個協議,劉大爺不同意,堅決要求退費,“他還說他參與修改了稿子,要求支付他2萬元務工費。”
他進一步回應稱,關于載明僅有28萬字的事,系排版問題。
對此,劉大爺回應稱:“他在說謊,當初我就是沖著他們承諾的可在216家官網上推廣才簽協議的。”
劉大爺稱,當初的協議約定由該公司負責校對修改,“事后他們傳給我定稿時,我發現他們把一些正確的地方修改錯了,導致我又花了大量時間重新校對再次修改,我這才要求支付2萬元務工費。盡管如此,出版的書籍還是發現重大差錯。”
針對王先生所言,劉大爺給記者提供的那份《補充協議》載明,“媒體宣傳平臺:216家”“書籍銷售平臺:淘寶,小紅書,京東,抖音”。
劉大爺說,該公司原來承諾的是在216家官方媒體網站推廣,而該補充協議則去掉了“官方媒體”這個核心要素,“我擔心被騙沒有簽字,要求退費,可至今一直沒有進展。”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上了負責出版該書的中國科學文化音像出版社相關人員,她回應稱他們根據作品與該中介公司合作,“如果是發行上的問題,作者應找中介公司協商或通過其他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她稱,他們做的是出版服務,當然要收費,至于收費多少,不好對外說,是通過中介公司來收費的,“對于作品,如果我們社能出的話,就會與中介公司合作,他們要給我們付費用,我們收取的不是書號費,是服務費。”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黃平 編輯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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