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華人網2026年3月6日消息:歐洲法院近日作出一項重要裁決,明確指出意大利并沒有義務向在意合法居住的外國公民發放社會救助金。該裁決支持了意大利國家社保機構INPS在一宗案件中的決定,也進一步明確了領取社會救助金所需滿足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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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件的當事人是一名阿爾巴尼亞籍女性。她持有為期兩年的家庭團聚居留許可,這類居留允許她在意大利工作和生活。她隨后向INPS申請領取社會救助金(assegno sociale),但遭到了拒絕。INPS給出的理由是,該申請人并沒有持有“歐盟長期居留許可”。根據意大利現行法律,來自歐盟以外國家的居民若想領取這類社會救助金,必須持有長期居留許可。
案件隨后進入司法程序。申請人將案件上訴至意大利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又將問題提交給意大利憲法法院審查。爭議的核心在于,這一條件是否違反了意大利憲法以及歐盟法律,特別是是否違背了歐盟法律中關于成員國公民與第三國公民平等待遇的原則。
不過,意大利憲法法院最終也沒有直接作出裁決,而是將問題提交給歐洲法院進行解釋。位于盧森堡的歐洲法院在判決中給出了明確結論:歐盟法律中的“平等待遇原則”,只適用于與勞動市場相關的社會保障措施。換句話說,這類福利通常具有三個特征,包括由歐盟法規明確規定的風險保障、發放標準明確且非隨意決定,并且資金來源主要是勞動者和雇主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但社會救助金并不屬于這一類。歐洲法院指出,意大利的社會救助金是一種“非繳費型特殊現金福利”,申請人不需要繳納過社保或工作年限即可申請,主要用于幫助生活困難的人群。因此,它更接近“社會救助”,資金來自國家公共財政,而不是社保繳費體系。
基于這一性質,歐洲法院認為,歐盟法律并不要求各成員國在發放此類社會救助時必須完全遵循平等待遇原則。各國政府可以自行設定條件,例如要求申請人必須擁有長期居留許可,以證明其在當地社會已經達到一定程度的融入。
這一裁決意味著,意大利可以繼續維持現行規定,即只有持有長期居留許可的非歐盟居民才有資格申請社會救助金。對于許多在意大利生活但尚未獲得長期居留的外國居民來說,這一判決也可能對未來申請福利產生重要影響。(異域 編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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