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詐騙罪指控案件中,法律理論對實踐指導至關重要。楊勇律師依據詐騙罪構成要件等理論,結合證據和政策精神,說服檢察機關,成功為當事人爭取不起訴決定,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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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民交叉案件中,準確適用法學理論是解決司法實踐難題的關鍵。楊勇律師深耕刑事辯護領域,憑借深厚的法學素養和豐富的實務經驗,在復雜案件中展現出卓越的專業能力。
理論剖析犯罪構成
楊勇律師在辦理(2024)新XXXX刑初XX號案件時,深入剖析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要求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通過調查,楊勇律師發現當事人XX始終積極履行合同義務,涉案款項全部用于項目實際支出,無隱匿、轉移或揮霍行為,且多次主動協商延期履約,從理論層面證明XX不具備非法占有目的。
證據支撐理論觀點
為了支撐理論觀點,楊勇律師調取了雙方簽署的合作協議、項目預算書等大量書證,梳理微信聊天記錄與郵件往來。這些證據表明合同未能完全履行系因市場環境突變及第三方合作方違約,屬于商業風險。有力地證明了本案并非詐騙犯罪,而是經濟糾紛,符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要求。
政策精神助力辯護
楊勇律師還引用最高檢關于“嚴禁以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的政策精神,多次與承辦檢察官溝通,申請召開不起訴聽證會。強調本案應通過民事訴訟解決,從政策層面說服檢察機關,最終檢察機關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避免了錯誤刑事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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