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到一個這樣的帖子:
我爸問我什么時候把狗丟了,我說:像你小時候把我丟了那么容易就好了
昨晚又接到我爸電話。
他問我:“大腳,打算什么時候丟?”
——大腳是我養的狗,他總說,是因為養了狗,我才不回家過年、不回家住、不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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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愣了幾秒,回了一句:
“要是丟掉它,能像你小時候把我丟掉那么容易就好了。”
其實說完我就后悔了。
不是后悔說這句話,是后悔這么多年,才把這句話說出口。
小時候我住在姨媽家。
和表姐表弟一起長大,但好像又不太一樣。
飯桌上,有人指著我說:“她那么窮,憑什么住我們家?”
我低頭吃飯,假裝沒聽見。
穿的是爛了半只腳的拖鞋,腳一年年長大,鞋沒變過。沒人問我腳疼不疼,只問我:怎么不幫忙做事?怎么不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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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有一天我鼓起勇氣問:
“表姐表弟都在玩電腦,為什么每次都只叫我?”
問完我就跑出去哭了。
其實我知道答案——因為我不是“自己人”。
我只是想讓大人難堪一次,哪怕一次。
那幾年,我許的生日愿望都是:能不能別活了?自can過,抽煙喝酒差點碰du。沒人發現,或者說,沒人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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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我養了大腳。
說來有點好笑,是這只狗,讓我真正“離家出走”的。
不是因為叛逆,是因為我終于有個理由,可以離開那個“隱形壓力”的房間——
你住著別人的房,吃著別人的飯,他們跟你說“我們給你選擇”,可你哪有什么選擇?
七大姑八大姨輪番上場勸你“選師范吧,聽話”,你點頭,因為你沒地方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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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了大腳之后,我好像突然有了底氣。
我可以跟它說話,它可以聽。
它不會問我“怎么不聽話”,它只會搖尾巴。
這些年我做過很多事:
送外賣、后廚、發傳單、前臺、寵物店兼職、
健身、跳舞、學咖啡、看書……
一點點給自己攢底氣,攢著攢著,發現我好像不那么容易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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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昨晚我爸問我“什么時候把狗丟了”,我想的不是狗,是那個穿爛拖鞋的小女孩。那個被指著說“她憑什么住這”的小孩,沒人替她說話。現在有了,是我自己。
我不會丟掉大腳。
也不會再丟掉我自己。
謝謝你啊,大腳。
謝謝你讓我有勇氣,把小時候的自己,重新養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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