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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要永輝律師:我家人被刑事拘留了,目前被關押在鄧州市看守所。拘留通知書上顯示他涉嫌的罪名是開設賭場罪。具體是什么情況,我們家屬也不是很了解。聽公安機關說是因為他與另外幾個人共同策劃,在網上開設賭場,屬于開設賭場罪的共犯。但是具體是什么情況我們家人都不太清楚。我想請問,您知道鄧州市看守所的詳細地址在哪里嗎?我可以委托您作為他的辯護律師嗎?能否先委托您過去會見一下他?了解一下案件的詳細情況。像他這種情況,構成開設賭場罪嗎?什么是開設賭場罪?對于“網上開設賭場”中的“共犯”應當如何認定和處罰?謝謝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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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刑事辯護律師、從事刑辯業務十多年的要永輝律師【15824811815】解答:
鄧州市看守所地址:鄧州市南一環路與杏山大道交叉口向南2.2公里路東。
導航:鄧州中聯水泥有限公司
家屬委托律師會見電話:15824811815
乘車路線:鄧州市汽車站乘坐鄧州9路外環公交車到解放商城站下車,轉乘鄧州3路公交車到武警中隊站下車路東。

家屬可以委托要永輝律師到鄧州市看守所進行會見。資深刑事辯護律師、從事刑辯業務十多年的要永輝律師認為,開設賭場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活動提供場所及用具等便利條件,供賭博參與人在其中進行賭博活動而獲取利益的行為。至于你家人最終是否會被認定構成開設賭場罪,則需要律師會見以后根據了解到的具體案情才能作出準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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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對于“網上開設賭場”中的“共犯”應當如何認定和處罰呢?
通常開設賭場的“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策劃或進行分工,故意實施開設賭場犯罪活動。這種共犯有共同的犯意和共同的實行行為,在司法實踐中比較容易認定。在信息網絡和電子商務越來越發達的新情況下,較難認定的是,如何認定網絡通信或資金支付、結算服務的提供者的共同犯罪行為并確定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問題。
鑒于這種行為對網絡賭博幫助很大,是形成網絡賭博人員流信息流、資金流的重要因素,《意見》結合司法實踐,在《解釋》第4條相關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網上開設賭場共犯的行為方式。【鄧州市看守所家屬委托律師會見電話:1582481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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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中,賭博網站的運營通常包括以下四個環節:
一是賭博網站的程序開發和技術維護環節。
賭博網站的經營者往往不自行開發賭博網站的程序,而是雇他人為其開發程序并提供相關技術維護或向他人購買程序并由對方提供相關技術維護。
二是將賭博網站的服務器接入到網絡環節。
為了將賭博網站的服務器接入到網絡中,賭博網站的經營者往往雇他人為其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空間、通訊運輸通道等服務。
三是賭博網站的推廣環節。
賭博網站常通過雇傭他人在其他網站上刊登宣傳賭博網站的廣告,提供賭博網站的鏈接或者雇傭他人發展會員。不同于賭博網站的代理,受雇為賭博網站發展會員者本人并不組織或參與賭博,僅通過為賭博網站發展會員的方式獲取非法利益。賭博網站一般根據受雇者幫助其發展會員的人數向其支付費用。
四是賭資支付結算環節。
賭博活動最終都需要通過各種資金流轉渠道,實現賭資的支付結算流轉。這四個環節的犯罪活動往往由不同的人員負責,形成分工合作的利益鏈條,對開設賭場犯罪的發生和進行有直接促進作用,是網絡賭博犯罪活動泛濫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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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對上述四個環節的犯罪活動予以懲治,才能切斷網上開設賭場的利益鏈條,遏制網絡賭博犯罪活動的泛濫。因此,《意見》規定,明知是賭博網站,而為其提供下列服務或者幫助的,屬于開設賭場罪的共同犯罪,依照刑法第303條第2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項規定主要是考慮到開設賭場罪主犯“抽頭漁利3萬元以上的”即屬于“情節嚴重”,而為賭博網站提供幫助的共犯通常不直接抽頭漁利,僅收取服務費用,社會危害性小于其主犯。因此《意見》規定:為賭博網站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空間通訊傳輸通道、投放廣告、發展會員、軟件開發技術支持等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2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303條第2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項“為賭博網站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1萬元以上或者幫助收取賭資20萬元以上的”的規定表明,對于為賭博網站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的幫助行為,可以“收取服務費數額”或“幫助收取賭資數額”為標準來確定其起刑點。在同樣以收取服務費數額為標準的情況下,《意見》之所以規定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的起刑點比前項規定的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等服務的起刑點低,主要是因為考慮到在實踐中,第三方支付平臺通常收取賭資數額的1%至7%作為服務費,若支付平臺收取了1萬元的服務費,則其幫助賭博網站支付或結算了約100萬元至700萬元的賭資。若對為賭博網站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的行為規定過高的起刑點,則難以有效懲治該類犯罪活動。
第三項“為10個以上賭博網站投放與網址、賠率等信息有關的廣告或者為賭博網站投放廣告累計100條以上的”的規定表明,對于為賭博網站投放廣告的行為,除了以收取服務費數額為標準確定起刑點以外,還以賭博網站數量或廣告數量為標準確定其起刑點。為賭博網站投放廣告,只要符合前述條件之一,即可構成開設賭場罪。
同時《意見》參照以往司法解釋和相關規定指出,網上開設賭場共犯的起刑點與“情節嚴重”的標準之間為1∶5的比例關系,即達到前述規定標準5倍以上的,屬于刑法第303條第2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如您有法律問題需要咨詢,請致電要永輝律師:15824811815。要永輝律師執業十五年以來專注于刑事辯護,具有豐富的執業經驗,熟悉鄧州市看守所會見流程,熟知公檢法辦案程序,可以為羈押在鄧州市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律師會見、取保候審、無罪辯護、緩刑辯護、罪輕辯護、申訴控告、上訴再審等各類刑事辯護專業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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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州市看守所推薦會見律師:要永輝律師,鄧州市資深刑事辯護律師,咨詢熱線:15824811815。要永輝律師執業十五年以來辦理了大量案件,擅長辦理刑事辯護、刑事會見、取保候審、無罪辯護、緩刑辯護、罪輕辯護、死刑辯護、申訴控告、正當防衛、防衛過當、上訴再審等各類刑事犯罪案件,擅長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執業以來辦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和辦案技巧。勝訴率高、收費合理,以專注、專心的服務理念依法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勤奮、敬業、務實,突出的業績、良好的職業道德,贏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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