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日),全國政協十四屆四次會議舉行小組會議,討論生態環境法典草案、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委員們表示,三部法律草案著眼在法治化軌道上推動高水平生態保護、促進黨的民族工作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具有標志性意義。
委員們圍繞生態環境法典草案等展開熱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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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 張利文:生態環境法典草案是我國法制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中的里程碑的事件,標志著生態環境治理從分散立法邁向體系化整合的法典化的新階段,為守護我們共同的家園,筑起了一道系統規范權威的法治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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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 王麗萍:良好的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態環境法典草案系統整合了生態環境領域的法律規范,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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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 韓民春:它是對現有的30多部生態法律法規進行了系統的升級和集成,也是全球首創的綠色低碳發展的法律法規,特別是為長江大保護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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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 張斌:生態環境法典草案,是繼民法典之后我國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草案規定了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建議明確社會主體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權益保障機制,鼓勵更多社會資本投入生態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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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 王中良:國家層面把生態環境保護作為治國理政的重中之重的工作來抓,始終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論指導,以此次生態環境法典(審議)出臺為契機,進一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保障公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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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 許鴻飛:建議生態環境法典相關內容加大宣傳力度,可以與文藝等藝術形式有機結合進行宣傳,以立體藝術傳遞綠色發展理念,讓生態保護意識通過作品直抵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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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們認為,制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夯實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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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 白瑪玉珍: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從基礎設施建設、產業發展、安邊固邊興邊、移風易俗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有助于從制度、法律層面支持民族地區發揮自身優勢,加快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實現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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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 海尼扎提·托呼提:總書記來我們新疆的時候說了一句話,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樣緊緊抱在一起,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提出,我覺得對我們新疆的發展來說,大家凝聚一心,變得越來越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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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 馬海軍:秉持“促進型法治”理念,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以健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制度機制,來推動構筑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實現共同繁榮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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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 納日碧力戈: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制定是貫徹依法治國方略、推進民族事務治理現代化的實踐,填補民族團結進步領域立法空白,標志民族工作從“政策引導”向“法治保障”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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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 李為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緊扣“發展”這把解決民族地區問題的總鑰匙,為因地制宜推進民族地區現代化建設、促進各地區在經濟上更加緊密地融為一體,提供了保障,有力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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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們認為,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為在法治軌道上科學編制和有效實施國家發展規劃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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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 吳城: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是規劃治國的重要制度成果,頂層設計與問計于民相統一,現在把公眾參與固定為法定程序,這種開門編規劃的做法,既體現了規劃的權威性,也尊重了群眾的參與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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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 鄂崇榮:國家發展規劃法以立法的形式,鎖定了規劃的嚴肅性,確保西部大開發、興邊富民的國家戰略,獲得持續穩定的支持,各地的特色產業納入到國家發展的大盤子,確保在現代化進程中不掉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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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 聶鑫: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在依法治國、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上具有開創性意義,草案規定堅持頂層設計和問計于民相統一,健全公眾參與機制,體現了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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