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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我外公今年93歲,過年前,他身體不太舒服,需要人照顧,我媽在他家照顧了半個多月。
鑒于他的身體狀況,我舅媽和我媽商量好了,2026年一家半年。我媽負責上半年,我舅媽負責下半年。
在這之前,我外公身體一直不錯,生活能自理,自己一個人獨自在農村生活,種種菜,養養雞。
身體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就給我鎮上的表哥打電話,他負責接送。
我外公一共有5個孩子,3兒2女,目前,只剩下我三舅以及我媽,其他的兒女這些年陸陸續續去世了。
到了這個時候,姐弟倆也沒什么可爭議的地方,該盡的責任和義務要盡,兩個人平分。
我舅舅一家生活在武漢,夫妻二人都有工作在身,我媽就打頭陣,選了上半年。
到這里,所有事情進行得都很順利,誰都沒想到,我外公此時做了一件事,讓我媽如鯁在喉。
元宵節那天,我外公拿出他身上僅有的現金,2400塊錢,分給他的子女們。
怕自己萬一不行了,什么都沒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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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他手上存折、存款之類的東西,都在我舅媽手上,由她保管。
這2400塊錢是怎么分的呢?
前文提到的表哥(是我大舅的兒子)1000塊錢,我舅媽(三舅的老婆)1000塊錢,我媽400塊錢。
為了公平起見,我外公是當眾宣布的,也就是這些人都在場。
我媽一聽這個數字,心里就不爽了。
需要人照顧的時候,找女兒,兒子和女兒是一樣的。分財產的時候,怎么兒子和女兒是不一樣的?
既然是兒子占大頭,那就讓你兒子照顧你好了,還要我來干嘛?
給老人養老,本來就是兒子的事情,她是出力不落好。
我媽心里有氣,沒當眾說出來,跟一個老人家去計較,好像顯得自己心眼小,沒有大局觀。
可不說吧,心里確實是實實在在的不舒服了。
站在我外公的角度,他可能覺得,家產本來就是給兒子的,沒有女兒的份兒。女兒來照顧我,我知道,這不,給了400塊錢,已經算是非常可以的了。
兒子、女兒分一樣的,不太可能。稍微向女兒傾斜一下,還是可行的。
他覺得他做得非常好,該給的,都給到位了。要換成是別人家的,女兒半毛錢都見不著。
03
但在我媽的眼里,就不是這么看的了。
需要人照顧了,就把她喊過來。
需要長期照顧了,時間上兒子、女兒平分,她也沒意見。
可到了分財產的時候,兒子、女兒的差別就出來了,那她做這些干嘛?還不如不做。
做與不做的結果都是一樣的,她干嘛要費這個力?
這不是錢不錢的問題,而是父母是否一碗水端平的公平問題,她被自己的爸爸區別對待了。
如果我外公沒把這些錢拿出來,這么分,她也沒往這方面想。照顧自己的父母,也沒想著圖什么,講究的是一個盡心,問心無愧。
我外公的行為,成功挑起了我媽內心的波瀾,風起云涌。
事后,幾個人商量了一下,這個錢都不要,留著給我外公用。
現階段是天氣冷,身體不舒服,等天氣暖和,他緩過來了,還是要花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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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我周圍,我看到的那些老頭、老太太們,基本上都是想享受女兒的照顧,卻又將財產全部留給兒子。
說得直白一點兒就是,既想馬兒跑,又不想給馬兒吃草。
兒子對他們再不好,他們都能接受。似乎不論如何,那都是他們的兒子,是自家人。
女兒來照顧自己是應該的,把女兒養大成人,圖的就是這個時候。
很多人嘴上說著兒子、女兒是一樣的,真正在實際生活中,還是有差別的。
如果家里有一兒一女的,在孩子成年后,基本都是優先滿足兒子的需求,女兒為輔。
有多的,就給一些,沒有,就算了。
這里不是說,一定要一模一樣,一分不少,但至少明面上看起來,是差不多的。
不過值得欣喜的是,時代在進步,人們的觀念在逐漸轉變,以后肯定會越來越好的。
比如我媽,以前她會自動默認,她的財產是留給兒子的。
如今,她會說,我的錢在我手上,我用不完,以后都是你們的。
哪怕只是言語上的一些改變,也是好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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