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二手奢侈品,看中的就是性價比,可一旦遇到“全新”變“翻新”,消費者該如何維權?近日,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信息網絡買賣合同糾紛案:消費者劉某花費1.72萬元購買標注“全新”的LV包,收貨后卻發現商品經過補色護理、實為翻新。法院審理認為,賣家未如實披露關鍵信息已構成違約,依法判決其退貨退款并賠償損失。該案明確了二手奢侈品網絡交易中的誠信底線,也為消費者維權提供了清晰指引。
據案情介紹,2024年12月,市民劉某經社交平臺了解到郭某售賣“全新LV新款小郵差”,遂在二手交易平臺以1.72萬元下單,另付109元驗貨寶服務費。驗貨報告顯示商品符合品牌工藝標準,但劉某收貨后發現包的邊角有問題,提出退貨遭郭某拒絕,對方堅稱商品全新無瑕疵。商品自動確認收貨后,郭某拉黑劉某,雙方溝通中斷。2025年1月,劉某轉賣該包再次送檢,驗貨報告雖仍標注符合工藝標準,卻新增“植鞣革補色護理”的細節描述。驗貨中心稱該表述為友情提示,鑒定師均認可商品做過補色護理。劉某得知所購為翻新包后,換賬號聯系郭某要求退貨退款,再次被拉黑,協商無果后訴至法院。
據悉,歷城法院經審理認為,劉某與郭某之間的信息網絡買賣合同關系合法有效,雙方均應依約履行義務。郭某明確標注商品為“全新”,但該商品實際經過植鞣革補色護理,郭某未向劉某如實披露該關鍵信息,已構成履約瑕疵。最終法院判決,郭某退還劉某貨款1.72萬元(劉某在收到貨款后返還涉案商品),并賠償劉某的損失及資金占用費。
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法院鮑山法庭庭長劉克峰表示,網絡購物帶來便利,卻也暗藏風險。該案中,原告因購買標明“全新”實則經過護理翻新的奢侈品包而產生糾紛,雖最終通過訴訟獲得退款與賠償,但過程耗時耗力,得不償失。
法官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在網絡交易,特別是二手貴重物品交易中,務必要保持審慎的態度。購買前應仔細查看商品描述,主動詢問細節,盡量選擇提供正規驗貨服務的平臺進行交易,并保留好聊天記錄、支付憑證等證據。同時,也告誡各位賣家:誠信為本,如實披露商品信息是法定義務,任何隱瞞或虛假陳述都可能構成違約甚至欺詐,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此外,平臺亦應積極履行監管義務,不斷完善交易規則與爭議解決機制,為誠信交易保駕護航。
記者:李震
(來源:新黃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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