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紅星新聞記者獲悉,近期,達州公安交警公布一起重型貨車長期嚴重超載典型案件,駕駛人因屢教不改、無視交通安全,已涉嫌危險作業罪被依法刑事立案。
今年年初,開江縣公安局交管大隊民警在普安鎮東岳村鐵溪橋路段開展交通違法整治時,依法攔截檢查渝DE***7號重型自卸貨車。經現場稱重核查,該車核載31噸,實載高達94.4噸,遠超核定載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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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車核載31噸,實載94.4噸
民警進一步核實調查發現,該車駕駛人許某(男,56歲,開江人)竟是超載“慣犯”:早在2025年1月,他就曾因核載31噸、實載103.4噸的嚴重超載行為被查處,并被責令整改。
民警在走訪調查中發現,許某在收到整改提示函后,仍駕駛重型自卸貨車嚴重超限超載,單次載貨超過100噸的次數多達12次。其行為嚴重威脅道路安全,破壞交通秩序,已涉嫌危險作業罪。
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許某以涉嫌危險作業罪刑事立案,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交警提示:
超限超載是名副其實的“公路殺手”,嚴重影響車輛行駛穩定性,加劇道路橋梁損耗,是引發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重要誘因。在此提醒廣大運輸企業、貨運源頭單位及機動車駕駛人,務必嚴格履行交通安全主體責任,貨運源頭單位要嚴把裝載關,駕駛人要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核定載質量裝載運輸,堅決杜絕超限超載違法行為。
紅星新聞記者 張楊
編輯 許媛
審核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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