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
近日,中國社科院民族學與人類學研究所研究員張少春對這部法律做出解讀:
這部法律民族團結進步法(草案)以國家立法的形式,首次系統性地將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這一我國民族工作的主線轉化為法律制度,為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特點就表現在:首先是立法的指導思想特別鮮明,在國家法律層面將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這一重大的理論創新轉化為具有強制力的法律規范。其次它的結構體系完整,覆蓋了民族團結進步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全鏈條全領域。再者制度創新的特色也很突出,建立起多領域,多部門聯合機制,有效提升了民族事務治理體系的
現代化水平。最后它的引導性與約束性并重,針對有關主體損害或壞民族團結進步的情形,分別設置了具體的明確的法律責任。
這部法律明確了促進民族團結進步的法定職責,破壞民族團結進步的法律責任,將顯著提升我國,民族事務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水平。
編輯: 詹宇婧
責編: 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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