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湘潭的2026年2月9日,一位四十七歲的男子和一名八十二歲的老太太前去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老太太不識字,連自己的姓名也不會寫,工作人員只是讓她按下手印,再拍了一張照片,就把結婚證發給了他們,她以為這只是走個過場,和她過去在村里辦的那些假證明差不多,根本不知道這份文件在法律上是真實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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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3月11日,家人突然發現老人的戶口本上多了一個“已婚”的記錄,于是趕緊報警,他們跑到男方家里問情況,結果男方本人躲著不見,只有他媽媽出來說了一句“老太太自己同意的”,再往下問為什么要娶一位八十多歲的老人,結婚之后怎么安排生活,還有把戶口遷過去是圖什么,對方就一句話也不肯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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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現在還一個人住在老房子里,男方從來沒接過她去住,也沒給過生活費用,彩禮就一千塊錢和二十個雞蛋,連買一籃子菜都不夠用。家屬查了才知道,當地有些村子快要拆遷了,補償款按照戶口人數計算,多一個戶口名額,家里就能多拿幾十萬,去年就發生過類似的情況,有人跨村結婚遷戶口,專挑年紀大、沒文化、沒人管的老人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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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出在登記過程太寬松,基層民政局只看雙方簽字或按手印,不管當事人能不能明白自己在做什么,高齡老人、不識字的人、頭腦不太清楚的人,只要他們不鬧事、不叫停,流程就能走完,沒人要求家屬必須到場,也沒有錄音錄像,更沒有人用通俗的話解釋結婚意味著什么,謝奶奶說當時沒人告訴她這是真的結婚,她還以為只是辦個臨時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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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人擔心的是責任轉嫁的問題,法律上丈夫有義務照顧妻子,但現實中男方不管不顧,萬一以后老人病倒或癱瘓,他可能會推卸說這是政府登記的婚姻,該由政府負責,到時候老人既沒有子女照料,也沒有配偶承擔責任,夾在中間沒人認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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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里,像謝奶奶這樣的老人有很多,他們不認識字,信息也閉塞,連手機都不會使用,對于簽字或蓋章這些行為沒什么概念,常常只聽熟人或干部說一句就照著做,而一些基層工作人員因為怕麻煩、想省事,審核過程流于形式,覺得只要本人沒有反對就行,其實《婚姻登記條例》里已經寫明不能與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結婚,但這一條規定在基層幾乎從來沒有執行過。
家屬已經打算起訴,要求撤銷這個婚姻登記,但事情沒那么簡單,光是撤銷一個證件很容易,可背后的制度漏洞誰來處理,以后會不會還有別的老年人,莫名其妙就成了別人家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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