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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為AI生成
據天眼查風險信息顯示,北京互聯網法院近期向某短劇制作方公告送達迪麗熱巴與其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案的開庭材料,該案因短劇中女演員面部特征與迪麗熱巴高度相似,被質疑使用AI換臉技術。與此同時,演員成毅工作室通過高效維權,在4天內推動豆包、千問等主流AI平臺全面限制其肖像、聲音及視頻內容生成,引發公眾對AI時代肖像權保護的熱議。
明星維權案例集中爆發,折射出AI技術對傳統肖像權法律框架的沖擊。現有法律對"深度偽造""AI生成肖像"的界定模糊,缺乏對"可識別性""商用與非商用邊界"等核心標準的明確規定。成毅4天維權成功的案例顯示,平臺響應速度雖快,但豆包回應稱"沒有針對任何藝人單獨設限,這是對所有藝人一視同仁的保護規則",反映出平臺統一規則與明星差異化需求之間的矛盾。如何平衡公眾創作自由與藝人權益保護,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AI侵權重災區背后,是微短劇行業、粉絲經濟與技術濫用形成的三角困境。低成本內容生產對AI換臉的依賴,讓短劇制作方通過"撞臉明星"降低宣發成本,利用明星流量變現,形成"侵權-獲利-再侵權"的惡性循環。成毅粉絲抗議推動平臺行動,反映出粉絲群體在藝人權益保護中的"雙刃劍"作用——既加速維權進程,也可能引發"過度維權"爭議。監管滯后于技術發展,針對AI生成內容的審核機制缺失,平臺多采取"事后設限"而非"事前預防",導致侵權行為屢禁不止。
從"被動維權"到"主動規制",AI肖像保護需要技術、行業與法律的協同發力。技術層面,AI平臺可建立"明星肖像數據庫",通過人臉識別技術自動攔截未授權生成;區塊鏈技術可用于追蹤AI生成內容的版權歸屬。行業層面,影視與AI企業可共同制定《AI肖像使用行業規范》,明確授權流程與分成機制,將"侵權風險"轉化為"合作機遇",如明星授權AI形象用于虛擬代言。法律層面,需推動《民法典》肖像權條款的細化,新增"AI生成肖像侵權"的認定標準,明確平臺、使用者、技術提供方的連帶責任,從"個案維權"走向"制度性保護"。
AI技術的發展不應以犧牲個人權益為代價。在技術倫理與法律邊界的博弈中,唯有建立多方參與的治理體系,才能實現技術創新與權益保護的平衡,讓AI真正服務于人類社會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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