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房產證那天,我一個人在空房子里走了三圈。
客廳,窗戶朝南,下午三點有陽光。廚房,臺面還沒貼瓷磚,水泥的,我用手摸了一下,涼的。臥室,早上能被太陽曬醒。衛(wèi)生間,小,但能放下洗衣機。
我站在衛(wèi)生間門口,忽然想起八年前。
第一份工作,月薪三千,租的隔斷間,六平米,放下一張床就轉不開身。廁所在走廊盡頭,和別人共用。冬天夜里上廁所,要披著羽絨服走二十米。那時候我想,什么時候能有一套自己的房子?
八年。換過四份工作,搬過五次家。每個月發(fā)工資第一件事,是把固定的一筆錢轉進另一個賬戶。有一年冬天暖氣壞了,我舍不得換房子,裹著兩床被子熬了三個月。
我走回客廳,從包里翻出那張房產證,又看了一遍。
89平米,128萬。名字:我。
我拍了張照片,發(fā)給媽媽。
“媽,我買到房了。”
過了幾分鐘,她回:“好。媽給你的20萬,夠不夠?不夠媽再湊點。”
“夠了。”
“那就好。房子大不大?”
“89平,兩個人住夠了。”
“兩個人?”媽媽發(fā)了一個笑臉,“你和誰?”
我也笑了,沒回。
那時候我和張峻剛認識半年。
張峻第一次來這套房子,是結婚前。
他站在客廳中間,轉了一圈,說:“老婆,這房子真好,以后就是我們的家了。”
我靠在門框上,看他。他說這話的時候,眼睛里是有光的。
他走過來,拉著我的手:“你放心,我絕對不會讓你受委屈。我爸媽年紀大了,以后偶爾來住幾天,有個地方,但絕對不會打擾我們。”
我點點頭,信了。
婚后,我們就住在這里。
日子過得平淡。他每月工資8000,給我6000,自己留2000。我每月7000,除去開銷,剩下的存起來。兩個人一起吃飯、看電視、吵架、和好。
結婚半年后,婆婆第一次來住。
那天晚上,她拉著我的手,坐在沙發(fā)上,嘆了口氣。
“閨女,你看你弟弟,今年都28了,談了個對象,女方非要市區(qū)的房子,不然不結婚。我們老兩口沒本事,攢了一輩子,也沒攢下一套……”
她沒說完,只是看著我,眼睛里有東西在閃。
我不知道該說什么,只能笑:“媽,您別急,弟弟還年輕,慢慢攢,總會有房子的。”
張峻在旁邊接話:“媽,您放心,我會幫弟弟的,就是現在還沒能力,再等等。”
婆婆沒再說什么,只是拍了拍我的手。
從那以后,婆婆幾乎每個月都來。每次來,都念叨房子的事。有時候說“弟弟對象催得緊”,有時候說“我們老兩口愁得睡不著覺”,有時候什么都不說,就坐著嘆氣。
張峻也開始時不時提。
“老婆,我弟也不容易,要不讓他先來咱們家住一段時間?等他攢夠錢買房了,再搬出去。”
我皺眉:“住多久?”
“就幾個月,過渡一下。”
“我們的房子,讓他住?”
“就是住一下嘛,又不是不給。”
我沉默了很久。想起婆婆的眼神,想起張峻的話,想起他說“一家人”。
最后我點頭了:“可以,但只能住客房,最多半年。”
張峻抱著我:“老婆,你真好。”
小叔子搬進來的第三個月,張峻又開口了。
那天晚上,他躺在我旁邊,翻來覆去,忽然說:“老婆,我媽最近身體不好,老說想跟咱們住,有個照應。”
我沒說話。
“還有我弟,他對象也常來,住客房不太方便。要不我們把主臥騰出來,讓我弟和他對象住,我們住客房,我爸媽住書房?”
我轉過頭,看著他。
“張峻,這房子是誰的?”
“當然是你的,但是——”
“主臥是我倆的房間,憑什么讓給別人?書房那么小,住得下兩個人嗎?”
他坐起來,臉色沉下去:“老婆,都是一家人,分那么清干什么?我弟結婚是大事,讓他住主臥怎么了?我們住客房,我爸媽擠一擠,就過去了。你就不能體諒一下我,體諒一下我們陳家嗎?”
我也坐起來:“我不體諒?我讓他住進來,不算體諒?現在還要我把主臥讓出來?張峻,你講不講道理?”
他翻身下床,摔門出去了。
接下來的幾天,他一直跟我冷戰(zhàn)。每天早出晚歸,回來也不說話,躺下就睡。婆婆天天在我耳邊念叨,說我不懂事,說我不把陳家當一家人。
一個星期后,張峻忽然跟我道歉。
那天他回來得早,手里還拎著我愛吃的那家鹵味。他把鹵味放在桌上,走過來,拉著我的手,眼睛紅紅的。
“老婆,對不起,我不該跟你吵架,不該逼你。我想通了,不騰主臥了,也不讓我爸媽長期住了。就讓我弟再住三個月,三個月后他一定搬出去,好不好?”
他看著我,眼眶里濕濕的。
我又心軟了。
“好,三個月。三個月后,他必須搬走。你爸媽也不能長期住。”
他點頭,抱著我:“好,都聽你的。”
沒過幾天,張峻跟我說,要去辦點事,需要我的房產證和身份證。
“什么事?”
“房屋備案,就是去登記一下,很快的。”
我沒多想,從抽屜里拿出房產證和身份證,交給他。
他走了一整天,晚上才回來。把證件還給我的時候,臉上帶著一絲不自然的笑容:“辦好了。工作人員說,夫妻之間加名,有一個人來就行,我就……”
“什么加名?”我愣了一下。
“沒、沒什么,就是備案需要……”他的眼睛躲了一下,“反正辦好了,你放心。”
我接過房產證,隨手放進抽屜,沒細看。
半個月后,我去不動產中心辦點事。
窗口的工作人員核對完信息,抬頭看了我一眼,又低頭看屏幕,又抬頭看我。
“您好,您這套房,房產證上顯示有四個人的名字。您本人、張峻、李秀英、張磊。請問是您本人同意加名的嗎?”
我愣住。
“什么?四個人?不可能,我這套房婚前全款買的,只寫了我一個人。”
工作人員把房產證復印件遞給我:“您看,這是登記信息。”
我低頭看。
上面清清楚楚印著四個名字:我、張峻、李秀英、張磊。
加名日期,是半個月前——張峻拿走房產證那天。
我攥著那張紙,手心全是汗。腦子里嗡嗡的,什么也想不了。只記得自己站起來,往外走,走到門口差點撞到玻璃門。
外面太陽很大。我站在路邊,把那張復印件看了一遍又一遍。
李秀英,他媽。張磊,他弟。
他偷偷把他們加上了。
我給他打電話。響了很多聲,才接。
“喂?”他的聲音有點飄。
“你在哪?”
“在……在公司,怎么了?”
“你回來一趟,現在。”
掛了電話,我打車回家。一路上,我一直在想,進門第一句話要說什么。可是想不出來。
推開門,張峻已經回來了,站在客廳里,看見我,臉色白得嚇人。
我把那張復印件摔在茶幾上。
“這是什么?”
他低頭看,不說話。
“張峻,我問你,這是什么?”
他還是不說話。
“房產證上怎么多了三個人?我什么時候同意過?你憑什么?”
他終于抬起頭,眼睛躲閃著,不敢看我。
“我……是我加的。”
“你加的?你憑什么加?這是我婚前買的房,花了我128萬,我攢了八年,我媽給了20萬陪嫁!你憑什么不跟我商量,就偷偷加他們的名字?”
“我不敢跟你說……”他的聲音低下去,“我怕你生氣,我想著等事情辦成了,再跟你解釋,我以為你會體諒我的……”
“體諒?”我看著他,“你讓我怎么體諒?你偷偷把我房子分給你媽你弟,你讓我體諒?”
他忽然抬起頭,眼眶紅了:“老婆,我知道我錯了,你再給我一次機會,我現在就去把他們名字去掉,好不好?求你了。”
我看著他,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這個人,我認識三年,結婚一年。他每天早上會給我擠牙膏,周末會給我做早飯,吵架后會買鹵味道歉。我以為我了解他。
可他現在站在我面前,告訴我,他背著我,把我攢了八年的房子,分給了他媽和他弟。
我沒再說話,轉身走進臥室。
我開始收拾東西。衣服、證件、護膚品,一股腦往箱子里塞。
張峻跟進來,拉著我的胳膊:“老婆,你別走,你聽我解釋,我真的知道錯了,我……”
我甩開他,繼續(xù)塞。
“你去哪?你回來!你不能這樣!”
我不理他。
箱子拉鏈拉上,我拖著往外走。經過客廳的時候,婆婆不知道什么時候出來了,站在那兒,看著我們。小叔子也從客房探出頭。
沒人說話。
我拉開門,走出去。
門在身后關上的時候,我聽見婆婆的聲音:“讓她走,走幾天就自己回來了。”
我沒回頭。
回到娘家,媽媽看見我拖著箱子站在門口,愣了一下。
“怎么了?”
我張了張嘴,什么都沒說出來,抱著她就哭了。
那天晚上,我把事情跟媽媽說了。她坐在床邊,聽完,沉默了很久。
“那房子,還能要回來嗎?”
“我不知道。”
“張峻呢?他怎么說的?”
“他說他錯了,說會去掉他們的名字。”
媽媽看著我:“你信嗎?”
我沒回答。
張峻來過幾次。
第一次,他站在樓下,給我打電話。我沒接。他在下面站了兩個小時,走了。
第二次,他發(fā)消息:“老婆,我想跟你談談。我知道我錯了,但我也是沒辦法,我媽天天哭,我弟那邊女方催得緊,我也是被逼的……”
我沒回。
第三次,他換了一種語氣:“你總得給我一個機會吧?我們是一家人,你不能這么絕情。”
我還是沒回。
后來他有一周沒來。我以為他放棄了。
然后有一天,他打電話過來,語氣很沖:“陳悅,我告訴你,房子有我一半,你告也沒用。我們是夫妻,婚后一起住的,法院不會全判給你。”
我聽完,沒說話,掛了電話。
那天晚上,我把那張房產證從抽屜里翻出來,又看了一遍。
上面四個名字,我的、他的、他媽媽的、他弟的。
我把房產證放回去,關上抽屜。
第二天,我去找了律師。
律師聽完,翻了翻材料,說:“加名需要你本人簽字,如果你沒簽過,可以起訴,要求撤銷登記。但需要時間,也需要證據。”
“能贏嗎?”
“可能性很大。”
我點點頭。
“想起訴嗎?”律師問。
我沉默了一會兒,說:“我考慮一下。”
從律所出來,天已經黑了。我站在路邊,忽然不知道該往哪走。
不想回娘家,也不想回那個家。
我就在街上走,走了一個多小時,最后坐在一個公交站的長椅上。
旁邊有一個女孩在等車,拿著手機看劇,看得入迷,偶爾笑一聲。
我看著她,忽然想起很多年前,我剛工作那會兒,也是這個樣子。租著六平米的隔斷間,每個月攢錢,想著有一天能有一套自己的房子。那時候多簡單,目標明確,攢錢就行。
現在我有房子了,128萬,89平米,全款。可是上面有四個人。
我掏出手機,翻到相冊最下面。那張房產證的照片還在,拍的那天,我一個人站在空房子里,陽光從窗戶照進來,我笑著拍了這張照片。
我把照片放大,看著上面那個名字。
就我一個。
我盯了很久,然后退出來,把手機揣回兜里。
站起來,往家走。
又過了幾天,張峻發(fā)來一條消息:“我媽說了,只要你回來,她可以把她的名字去掉,我弟也可以。但是房子得分我一半。”
我看著這條消息,回了一個字:“哦。”
他很快又發(fā)過來:“你什么意思?”
我沒回。
他又打來電話,我沒接。
那天晚上,我把那張房產證拿出來,放在桌上,看了很久。
想起那些年。六平米的隔斷間,兩床被子,搬過五次家。那些日子他沒經歷過,那些錢他沒出過一分。
現在他說,要分一半。
我把房產證收起來,放回抽屜。
第二天,我去律所,簽了起訴狀。
從律所出來,我給媽媽打了個電話。
“媽,我起訴了。”
電話那邊沉默了幾秒,然后媽媽說:“好。媽支持你。”
“可能會打很久。”
“多久都行。你自己的房子,你自己的錢,不能讓人搶走。”
我點點頭,掛了電話。
陽光很好。我站在路邊,看著來來往往的車,忽然想起拿到房產證那天,也是這樣的陽光。
那天我一個人,今天也是一個人。
但我忽然不難受了。
那張房產證,現在還放在我娘家的抽屜里。有時候打開抽屜拿東西,會看見它。
四個名字還在上面。
但我知道,總有一天,他們會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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