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以下簡稱《生態環境法典》)。這是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后,中國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中國法律體系中,法典屬于國家法律層級,其法律效力僅次于憲法,高于一般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
《生態環境法典》共分為五編,包括總則、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綠色低碳發展以及法律責任與附則。雖然這部法典并非專門針對動物保護制定,但其中的“生態保護編”和“綠色低碳發展編”均與動物保護議題密切相關,對生態系統保護、物種保護、生態修復和氣候變化等方面作出了詳細規定,也呈現出不少值得關注的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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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于網絡)
亮點一:
把生態系統看作一個整體
生態系統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相比以單一生態要素為保護對象的立法思路,《生態環境法典》更加強調整體治理。法典明確提出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以提升生態系統的多樣性、穩定性和持續性,維護國家生態安全。
棲息地是野生動物的立身之本,通過系統性的生態保護措施,從根本上改善野生動物的生存環境,減少棲息地破碎化和生態系統退化對動物種群造成的嚴重威脅,維護生態系統的穩定性。
亮點二:
野生動物納入國家“法典”體系
野生動物是生態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保護野生動物,就是守護生物多樣性、維護生態平衡。將野生動物納入《生態環境法典》并不意外,而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力度,拯救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也是中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的一貫要求。
此外,法典還進一步規定,在開發利用規劃中,需充分兼顧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保護需求;嚴格禁止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堅決抵制違法食用野生動物行為;嚴禁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等。
亮點三:
嚴查嚴控外來入侵物種
外來入侵物種是指對生態系統、物種及其棲息生長環境造成威脅或危害,進而破壞當地生態環境、影響生物多樣性和可持續發展的外來物種。
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首次在文件中明確提出加強“異寵”交易與放生規范管理,并要求嚴厲打擊非法引入外來物種行為,實施重大危害入侵物種防控攻堅行動。
此次《生態環境法典》再次提到外來物種入侵問題,要求強化對外來入侵物種的防控管理,加強源頭預防、監測預警與治理修復,以保護生物多樣性、維護國家生物安全。法典同時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物種,從源頭上遏制人為因素對本土生態系統的干擾。
亮點四:
完善“人獸沖突”預防與補償機制
近年來,人獸沖突呈多發態勢。如何實現人與野生動物和諧相處也是《生態環境法典》關注的重要內容。針對野生動物對人類生產生活可能造成的影響,《生態環境法典》提出,在野生動物致害嚴重的區域開展綜合防控,例如建設隔離防護設施、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加強監測預警,并通過宣傳提升公眾的防護意識。
與此同時,法典還進一步明確了因保護野生動物造成損失時的補償機制,以及在緊急情況下為保障人身安全所采取措施的責任界定,為更好地平衡人類安全與野生動物保護之間的關系提供了法律依據。
此前,全球有十余個國家出臺了《環境法典》,中國2026年3月12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生態環境法典》對中國現有的生態環境立法進行了系統整合,有助于構建更加完整的生態文明法律體系,加快推動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該法典將于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
完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
https://www.mee.gov.cn/ywgz/fgbz/fl/202603/t20260313_1146496.shtml
世界動物保護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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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動物保護協會是一個國際性動物保護組織。總部位于英國倫敦,在12個國家設有辦公室。協會長期致力于動物保護工作,活躍于全球47個國家和地區。協會擁有聯合國全面咨商地位,在動物福利科學研究和實踐方面發揮全球引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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