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第一完人”曾國藩,殺人太多,一直被后人呼為“曾剃頭”。有人說他殺太平軍殺得血流成河,所以得名。攻陷天京一戰中,天京城中血流滿地,房屋瓦舍被付之一炬,“各王殿府館自焚者十之三,被焚者十之七”。其實不然,“曾剃頭”這個說法倒是有來源。
實際上,“曾剃頭”這個名號的由來和太平軍沒有一點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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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曾國藩的殺人歷史。
洪山之戰時,湘軍將領塔齊布,湘軍中唯一的滿人將領,曾國藩軍事上的左右手。率軍將太平軍圍困在沙湖塘,太平軍士卒爭相跳水而死。他發現其中有不少孩童,于是動了惻隱之心,命人救出數百人。
塔齊布這人也是個憨憨,他身為滿人,卻非常崇拜岳飛,常以岳武穆自勉,甚至模仿岳飛在自己左臂紋上“忠心報國”四個字。曾國藩得知塔齊布私救太平軍士卒的消息后大為火光,認為塔齊布處事欠妥,將其喚來當面訓示,指出慈不掌兵,對待逆黨應該“誅根盡絕”。
塔齊布回了封信,“賊黨兇戾,民人從逆多為脅迫,實非本意,況孩童乎?若不加甄辨,恣由濫殺行事,悖逆人心,恐失天和,有負天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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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身為漢人遍讀圣賢書,卻靠給外族賣命屠殺同族來染紅頭頂紅纓的曾國藩無言以對,只能喋喋不休要求塔齊布對俘虜嚴查,起碼要殺一批“應殺之人”以儆效尤。礙于曾國藩的上級身份,塔齊布只好處決了其中的一些“悍勇之人”,剩下的全部釋放。
曾國藩別看他在人民面前兇神惡煞,說屠城就屠城,說殺降就殺降。但只要皇權一句話,就能讓他乖乖放棄兵權。曾國藩的口號是:“我是一塊磚,東南西北皇上搬。”“我是一塊鐵,皇上砸誰保證癟。”“我是一條狗,洋人瞪眼我就走。”
曾國藩家書里頻頻可見這樣的文字:“屠戮凈盡,三省官紳士民同為稱快。”“九江克復,聞撫州亦已收復,建昌想日內可復,吉賊無路可走,收功當在秋間,雖遲至冬間克復,亦可無礙,只求全城屠戮,不使一名漏網耳。”“既已帶兵,自以殺賊為志,何必以多殺人為悔?既謀誅滅,斷無以多殺為悔之理。”“克城以多殺為妥,不可假仁慈而誤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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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未接弟信,不知劉玱林一壘究竟如何,其已降之三壘已殺之否?”“二十九日有三壘出降,全數殺之。”“初一卯刻,安慶克復,城賊誅戮殆盡,并無一名漏網,差快人意。”“劫數之大,良可嘆悸,然使堯舜周孔生今之世,亦不能謂此賊不應痛剿。”
而曾國藩之所以會落到一個“曾剃頭”的外號,其實與他早年的經歷有關。那時,還沒有太平天國。完全是他在湖南省內殺人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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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藩在自己的公館里開設了一個“審案局”,專門審理社會治安案件。曾國藩命令,凡有地方土匪、流氓、搶劫犯被抓獲,不必經過州縣,直接送到這里。只要捆送來者,一不需要參照法律,二不需要任何實際證據,只以舉報者口辭為信,稍加訊問,立即結案。處理方法只有三種:一是立刻砍頭,二是活活打死在棍下,三是施以殘酷的鞭刑。用曾國藩自己的話說就是:“匪類解到,重則立決,輕則斃之杖下,又輕則鞭之千百。敝處所為止此。”四個月內,審案局“計斬決之犯一百零四名,立斃杖下者二名,鑒(監)斃獄中者三十一名”。曾國藩因此獲得了“曾剃頭”的著名外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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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藩酷愛殺人是皈依者狂熱,我感覺不盡然,曾國藩明顯是心理有問題,以殺人為樂趣,他當京官時喜歡去菜市口觀刑,這種心理顯然不正常,曾國藩大概是有潛在的反社會人格,有一些連環殺人犯在供述時會說自己一段時間不殺人就感覺難受,非得殺人才能緩解,曾國藩似乎也有類似的心理。
太狠了,太造孽了,從軍官到皇帝,覺得曾國藩殺的太狠了,都反抗制止勸。曾國藩不要殺那么多人,但通通被曾國藩反駁,從這里可以看出,什么階級利益才是第一位呀,民族算個登啊,你以為曾國藩真的和你是漢人就不會殺你呀?
曾國藩上面的做法,被社會輿論激烈地抨擊,“曾剃頭”這個綽號在全省傳遍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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