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樣的,可以說設計時就不一樣。
戰斗轟炸機是一種專門設計的飛機。比如中國飛豹、俄羅斯蘇—34鴨嘴獸、美國F—105雷公,等等。
多用途戰斗機是在原來戰斗機的機體上,設計成既可以對空、也可以對地攻擊的戰斗機。
比如我國的殲16梟龍、俄羅斯的蘇—30蘇—35、美國的所有F16D以后批次、F15E、AF18大黃蜂,以及F35隱身戰斗機,歐洲的鷹獅、臺風、陣風等等戰斗機。
從這里可以看出來:多用途戰斗機是發展的趨勢,專門設計的戰斗轟炸機不再發展,是即將被淘汰的機種。
原因是:重型制空戰斗機是有冗余度且很高的機體,提供了可以升級為多用途戰斗機的便利;電子設備的先進和多功能,可以讓飛機的戰斗模式在對空和對地之間快速切換。
比如火控雷達從對空模式切換到對地模式;
戰斗機臨時增掛一個對地的光電激光鎖定目標的指示攻擊吊艙;
飛機掛架是多功能的,既可以掛空對空導彈,也可以掛空對地武器,對空和對地武器的掛架接口設計時就通用,所以掛什么武器就是出發前看任務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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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現在根本沒有必要去設計一款專門的戰斗轟炸機,只要在原來制空戰斗機的基礎上增加多功能模塊,就能得到一個可以擔負多功能用途飛機。
以陣風為例,它可以擔負制空、對地、海上反艦、偵查等任務。多用途戰斗機比戰斗轟炸機一機多用、省錢省力、后勤統一,性價比高多了。
在作為戰斗機使用時,雖然戰斗轟炸機面對戰斗機時,還不至于像攻擊機一樣束手就擒,還能還擊幾下子,但是非常勉強,多幾個回合肯定涼涼。真的拿飛豹當戰斗機去用?一定兇多吉少。
但是多用途戰斗機就不一樣了,它們的身體底子原來就是戰斗機,遇到敵人戰斗機時只要切換雷達和電子設備的工作模式,拋棄空戰中無用的對地武器,只要還帶有空對空武器,完全可以與敵人戰斗機一決高下,比半吊子戰斗轟炸機強多了。
在越南戰爭中,美國發現,即使戰斗轟炸機,最后仍然需要制空戰斗機為它們護航,否則戰斗轟炸機都有去無回。所以越戰以后,美國再也不發展戰斗轟炸機了,多用途戰斗機成為世界各國的戰斗機發展方向。
總之以前在蘇27,F15這些三代機作戰體系沒有建立起來的時候,還是需要專門對地攻擊并具有一定空戰能力的專用戰機,這些任務大型轟炸機不適用,前線攻擊機作戰能力不足。
結果只能發展出這樣一種低空機動能力較強,有一定空戰能力,攜彈量較大的遠距離作戰飛機,和空優戰機的的區別就是任務性質不同。
后來三代機發展起來,新的武器裝備發展出來,就不再需要專用型飛機了,多用途戰機就可以完成以前戰斗轟炸機的任務。
如今沒有了專用型號,只是在飛機發展過程中研發個別型號裝備專用設備的機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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