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白紙黑字,萬一對方不認賬怎么辦?”相信很多租房黨都有過這樣的顧慮。現實中,不少人因熟人介紹、圖省事等原因,只做口頭約定就入住,可一旦出現拖欠房租、房屋損壞等問題,就陷入“口說無憑”的困境。但廣西東蘭縣這起糾紛卻告訴我們:沒簽書面合同,未必就只能吃啞巴虧!關鍵要看你有沒有踩對“維權關鍵點”。
事件還要從2021年8月說起,在外務工的黃某為方便父親接送孩子,口頭租下李某位于東蘭縣的單間房屋,約定月租金350元,水電費按實際使用量結算,沒簽書面合同。前兩年黃某都按時繳費,可后兩年卻開始“賴賬”,僅偶爾支付少量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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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多次催繳無果后,黃某父親在2025年3月代簽了《欠條合同》,承諾當年6月前結清所有欠款。但期限一到,黃某仍未履約,截至2025年7月,累計欠繳房租、水電費等共計12802元。無奈之下,李某只好將黃某告上法院。
最終,法院審理后判決黃某十日內支付全部拖欠費用。法官表示,雖然雙方沒有書面合同,但口頭約定了租金、水電費等核心內容,且已實際履行兩年,屬于合法有效的租賃合同關系,黃某拖欠款項的事實有微信聊天記錄、錄音、《欠條合同》等證據佐證,形成了完整證據鏈。
法律科普:這些法條關乎租房權益,一定要記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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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口頭租賃合同有效嗎?《民法典》這樣規定
很多人覺得“沒簽白紙黑字就不算數”,但其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合同不僅有書面形式,還包括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規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租期6個月以內:口頭約定有效,雙方按約定履行即可;
租期超6個月:建議必須簽書面合同,否則視為“不定期租賃”,雙方都有權隨時解除合同(需提前合理通知);
本案中,雙方口頭約定持續履行4年,雖未簽書面合同,但核心條款明確、實際履行,因此認定租賃關系合法有效。
2.沒合同怎么維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對證據有明確規定,只要證據合法、能形成鏈條,就能支持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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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
第六十六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七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本案中,李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記錄、錄音、《欠條合同》、轉賬憑證等,都屬于合法有效的證據,充分證明了租賃關系存在和黃某拖欠款項的事實,這也是法院支持其訴求的關鍵。
3.代簽文件有效嗎?
本案中黃某父親代簽《欠條合同》被法院認可,這提醒大家:代簽文件需滿足兩個條件——要么有明確授權,要么事后被本人追認。如果沒有授權,代簽行為可能無效,后續維權會更麻煩。
租房避坑指南,這3點一定要做到!
租期超6個月,務必簽書面合同:明確租金、租期、水電費結算方式、維修責任等核心條款,避免“口說無憑”;
留存所有證據:微信/短信聊天記錄、轉賬憑證(備注“房租”“水電費”)、收據、錄音錄像等,都要妥善保存,形成完整證據鏈;
拒絕“口頭續租”:租賃期滿后如需續租,一定要補簽書面協議,否則仍視為不定期租賃,權益難保障。
口頭約定雖有法律效力,但舉證難、權責不清的風險太高!租房時多一份謹慎,簽好書面合同、留存好證據,才能避免后續扯皮,守護好自己的安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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