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0日,長春市民呂先生駕車遭路虎一分鐘內(nèi)8次別停后追尾,維修費近10萬。案件歷經(jīng)“不予立案—行政立案—終止調(diào)查—責(zé)令重查”多次反轉(zhuǎn)。
呂先生介紹,3月19日早上7點40分左右,一名自稱是長春市朝陽區(qū)桂林路派出所“趙偉”的民警來到他家門口,要求進(jìn)家和呂先生面談。因為不能確定敲門人員的身份,呂先生拒絕開門,“他就一直在門口,直到下午1點多都沒有離開。”
呂先生提供的室內(nèi)現(xiàn)場視頻顯示,他雙手死死拉住門把手,防盜門依然有外力向外拽動的跡象。無奈之下,他用掃把橫插在門把手里,試圖阻止外力開門。
下午1點23分,呂先生撥打110報警電話,彩織派出所民警出警后將敲門人員勸離。3月19日下午,大象新聞致電長春市公安局凈月分局彩織派出所核實情況。
接電話的民警確認(rèn):“呂先生確實報警了,我們民警去的時候敲門的人在門口站著,就是正常的敲門沒有別門,報警人情緒有點激動。”當(dāng)大象新聞詢問敲門人員的身份及目的時,該民警回應(yīng)稱:“敲門的都是我們長春市公安局的民警,去找呂先生就是正常的辦案子。”
呂先生稱,媒體報道后個人信息疑泄露,自己和妻子手機遭自稱路虎司機媽媽及陌生電話“瘋狂轟炸”,單位領(lǐng)導(dǎo)、岳父老領(lǐng)導(dǎo)均施壓要求和解,“不敢收理賠費,怕被反告敲詐”。
同日,朝陽區(qū)司法局告知呂先生:“案件證據(jù)已審查完畢。”
19日下午,長春市公安局通報稱,針對“路虎別停奔馳致追尾”一事,該局已將其立為刑事案件,并依法對路虎車主孫某某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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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自大象新聞、長春公安宣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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