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滾動播報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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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四川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wǎng)“曝光臺”在一天之內(nèi)發(fā)布5條評標專家處理情況的通告,25名評標專家因在招投標評審過程中存在違規(guī)行為被集中通報處分,涉及成都、樂山、巴中等地的多個招投標項目。
從違規(guī)類型來看,主要分為兩大類。
一類是“不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評標”。這類情況最為集中,涉及4個項目的20名專家。其中,成都有3個項目涉及15名專家,因未按規(guī)定評標但未對結(jié)果造成影響,每人被記負面行為積分2分。
另一類是“未按規(guī)定要求澄清”及“違規(guī)評標且造成影響”。巴中1個項目(5名專家)因未要求投標人對明顯不一致的證件進行澄清,影響了結(jié)果,被記3分并禁止評標3個月。樂山1個項目(5名專家)因不按標準評標且“對評標結(jié)果造成影響”,領(lǐng)到此次通報中的“最重罰單”:各記6分并禁止評標6個月。
為何“沒有嚴格對標”或“忘記要求澄清”,就要遭受嚴厲處罰?長期參與市政項目評審的資深評標專家李明(化名)告訴記者,“評標是工程建設(shè)的‘守門關(guān)’,專家手握打分權(quán),實質(zhì)上握的是公共資源的分配權(quán)。招標文件是唯一合法的評標依據(jù),如果專家可以隨意修改標準,那招標文件就成了廢紙,競爭就失去了公平。”
針對巴中案例中“未要求澄清”的違規(guī)行為,李明分析,投標文件里名字對不上,屬于明顯的含義不明確。按規(guī)定,專家必須啟動澄清程序,給投標人一個解釋的機會,跳過這一步,可能直接造成誤判,從而廢掉一個有效投標,或者讓有問題的投標蒙混過關(guān),屬于程序上的嚴重瑕疵。
根據(jù)《四川省評標專家和綜合評標專家?guī)旃芾磙k法》,負面行為積分直接關(guān)聯(lián)評標專家報酬收入與職業(yè)聲譽,扣分就意味著經(jīng)濟上的損失(暫停抽取期間將無法獲得評標報酬)。
來源|四川日報微信公眾號、四川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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