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兒聽著就讓人來氣。一個村支書,本應該是帶著鄉親們過好日子的領頭羊,結果倒好,成了挖集體墻角的"蛀蟲"。最近最高檢公布的典型案例里,就有這么個叫丁某的村支書,8年時間里變著法子從村里"薅羊毛",光集體資金就套了260多萬,還騙了國家20多萬補償款。
說起來這丁某也是個人才,身兼數職——村支書、村主任、經濟合作社社長,手里握著村里大小事務的實權。2016年開始,借著搞河道治理、平原治理這些水利工程的機會,玩起了"數字游戲"。虛報補償對象、多算人員工資,這些招數玩得那叫一個溜。最可氣的是,連退耕還林這種惠民工程的錢都敢伸手,真是一點底線都沒有。
不過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房山法院的判決大快人心:職務侵占罪判四年,貪污罪判三年,數罪并罰五年有期徒刑,還罰了40萬。要我說,這判得還算輕的,畢竟這案子性質太惡劣。你想啊,水利建設可是關系到千家萬戶吃飯的大事,國家投這么多錢是為了讓老百姓受益,不是給這些"碩鼠"中飽私囊的。
這事兒給所有基層干部都敲響了警鐘。現在國家鄉村振興戰略正在全面推進,各種惠民資金像流水一樣往農村傾斜。要是每個村干部都像丁某這樣雁過拔毛,那再好的政策到了基層也得變味。所以說,權力再小也得關進制度的籠子里,監督必須跟上。
值得欣慰的是,現在司法系統對這類"蠅貪"的打擊力度越來越大。這次兩高專門選這個案例公布,就是要殺雞儆猴。要我說啊,當官就別想著發財,想發財就別當官。村干部雖然官不大,但肩上擔著鄉親們的信任,更得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凈凈做事。只有把集體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能真正帶領村民走上致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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