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風華正茂的年紀,卻因沾染網絡賭博,不僅輸光積蓄,更將詐騙的黑手伸向了至親,最終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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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汪某在網絡游戲中結識了一名網友,該網友向其推薦了一款博彩APP,并聲稱只要按照“老師”的推薦下注,便可穩賺不賠。抱著試試看的心態,汪某開始參與網絡賭博。起初,小額下注確實能盈利,但隨著賭注越來越大,他輸光了本金和盈利。
輸光積蓄的汪某為了籌集賭資,虛構自己在外地有投資項目,并制作了虛假的承包合同,哄騙自己的父親汪某甲和伯父汪某乙。出于對親人的信任,二人先后向汪某轉賬共計200余萬元。這些錢款,全部被汪某用于網絡賭博,直至揮霍一空。
2025年2月,在父親和伯父的再三追問下,汪某自知無法隱瞞,才將自己偽造投資項目騙取二人錢財的實情和盤托出,并承諾歸還父親和伯父的錢財,于是汪某乙(汪某伯父)沒有向公安機關報案。
然而,這并未讓汪某收手。2025年3月,汪某通過社交聊天軟件認識了被害人楊某某,后偽造身份與楊某某發展成戀人關系。由于沒有工作及穩定收入,且仍在進行網絡賭博,汪某多次以包括投資在內的各種理由向楊某某“借錢”。為了獲取信任,汪某謊稱自己的父母在某地承包食堂,有穩定的經濟來源,并將自己與父親的轉賬記錄展示給楊某某查看,以此證明自己有償還能力。楊某某先后被汪某騙取人民幣共計9萬余元。
2026年2月,汪某乙(汪某伯父)因聯系不上汪某,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檢察履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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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縣人民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全面梳理了案件事實,經審查后認為,被告人汪某虛構投資項目事實,誘騙被害人分別向其投資或借款共計二百余萬元,屬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建議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2026年3月,縣法院開庭審理后,采納了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量刑建議,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檢察官提醒
本案中,汪某從短暫盈利到血本無歸,再到為籌集賭資而走上詐騙犯罪的道路,其經歷是典型的賭博危害寫照。網絡賭博絕非“生財之道”,其背后往往是人為操控的騙局。參與者輕則損失財產,重則債臺高筑、家庭破裂,甚至滑向犯罪的深淵。請廣大群眾務必清醒認識網絡賭博的欺騙性和危害性,自覺遠離,切莫心存僥幸。
來源:湄潭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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