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氣象局
關于開展2026年雷電防護裝置定期檢測的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防雷減災管理辦法》《安徽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等規定,現對2026年雷電防護裝置定期檢測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
一、投入使用后的雷電防護裝置實行定期檢測制度,雷電防護裝置應當每年檢測一次,石油、化工、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資的生產、儲存、輸送銷售等場所和設施的雷電防護裝置每半年檢測一次。
二、已安裝雷電防護裝置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主動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機構進行定期檢測,并接受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和其他有關部門的管理和監督檢查。
三、開展雷電防護裝置安全性能檢測的單位,必須依法取得氣象主管機構頒發的檢測資質證,并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開展各項檢測活動,嚴禁無資質、超資質或非法掛靠從事檢測活動 。
四、已安裝雷電防護裝置的單位或者個人拒絕進行檢測或者檢測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請雷電防護裝置所有人或者受托人指定專人負責,做好雷電防護裝置的日常維護工作,發現雷電防護裝置存在安全隱患時,應當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
咨詢電話:0564-3378116
監督電話:0564-3288762
六安市氣象局
來源:六安市氣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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