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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上訴法院最近推翻了此前的一項判決,認定扎哈·哈迪德建筑事務所不必一直沿用其創始人的名字,也無需再向扎哈·哈迪德基金會長期支付授權費用。
這場糾紛的起點,是事務所與基金會之間一份2013年簽下的商標許可協議。按照協議,由已故建筑師扎哈·哈迪德創立的Zaha Hadid Limited可以全球使用“Zaha Hadid”這一名稱,條件是將每年凈收入的6%作為使用費上交。
哈迪德2016年離世后,商標權轉給了負責打理她遺產的基金會。先前高等法院曾裁定,這份協議沒有設定期限,只有基金會有權叫停,意味著事務所不僅要保留建筑師的名字,還得持續交費。
但在最新審理中,上訴法院給出了不同意見,認為協議條款并未要求事務所必須永遠受其約束,雙方都可以在提前合理通知的前提下終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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