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永泰公主墓里的宮女畫像 唐朝萬泉縣主 墓里的宦官畫像
日前,《唐宮奇案之青霧風鳴》在多個平臺播出。該劇女主角是唐朝皇帝的侄女,卻在一個叫作“內謁局”的刑偵機構上班,而她的授業恩師和頂頭上司居然是一名太監。歷史上真有內謁局嗎?唐朝皇帝的侄女有沒有可能親自查案,并且接受太監的指導呢?
唐朝縣主很有錢
《唐宮奇案之青霧風鳴》的女主角名叫李佩儀,父親封為端王,但在李佩儀幼年,端王和王妃不幸遇害,然后她被皇帝撫養,封為福昌縣主。
按照唐朝制度,皇帝的兒子會被封為親王,皇帝的侄子會被封為郡王,皇帝的女兒會被封為公主,太子的女兒會被封為郡主,皇帝的侄女會被封為縣主。李佩儀的父親是已故皇帝的兒子,李佩儀是在任皇帝的侄女,她父親被封親王,她被封縣主,都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在唐朝歷史上,有沒有皇帝的兒子被封端王呢?有,一個是唐代宗第十六個兒子李遇,一個是唐昭宗第十一個兒子李禎。然而,李遇壽終正寢,李禎在唐朝末年被后梁皇帝朱溫殺害,他們的生平與劇中李佩儀的父親并不相符。
唐朝歷史上有沒有某個皇帝的侄女被封福昌縣主呢?查《舊唐書》和《新唐書》,里面出現了“良鄉縣主”“定襄縣主”“金鄉縣主”“萬泉縣主”“臨洮縣主”“岳陽縣主”“新鄉縣主”“建寧縣主”等幾百個名號,卻沒有“福昌縣主”。為什么沒有?因為本劇女主角是虛構的人物,她的名字和封號都來自藝術創造。
藝術創造也要遵循現實邏輯,本劇對女主角的部分設定還是相當合理的。比如說,大多數官員見到李佩儀都要行禮,因為唐朝縣主的身份地位高于多數官員。再比如說,李佩儀的日常生活比較奢侈,可以隨隨便便在京城最貴的酒樓擺一桌精致的宴席,因為唐朝縣主擁有不菲的收入。
按《舊唐書·職官志》:“王之女,封縣主,視正二品。”親王的女兒封為縣主,地位相當于正二品。正二品是什么概念?跟尚書令、中書令等宰相平級,比左仆射、右仆射等副相略高,更超過六部尚書、各州刺史和一些沒有掛宰相頭銜的節度使。所以,劇中的鴻臚寺卿、大理寺卿、太子太傅等高官都要對李佩儀禮讓三分。
再查《冊府元龜·邦計部》,唐玄宗在位時規定了縣主出嫁前的俸祿:每月料錢30萬文,每年祿米120石。“料錢”相當于基本工資,每月30萬文,每年就是360萬文。“祿米”是糧食補貼,每年能領120石,當時每石大約60公升,每石大米重約45公斤,120石就是5400公斤。360萬文的年薪,加上5400公斤的糧食,按照物價簡單換算,縣主的年收入大約相當于人民幣300萬元。
唐朝縣主的收入不僅限于工資和糧食,大部分縣主還能享受“食實封二百戶”的待遇,即朝廷把200戶農民繳納的賦稅換算成銅錢或布匹,再發給縣主。當縣主出嫁時,朝廷還會賞賜一筆豐厚的嫁妝。等縣主生了孩子,又是一筆賞賜。縣主的兒孫成年以后,還能獲封官職。在本劇結尾,女主角李佩儀與男主角蕭懷瑾終成眷屬,假如兩人育有下一代,那么完全不用擔心未來的經濟問題,也不用擔心孩子的工作問題。
內謁局不是查案機關
李佩儀身為縣主,地位極高,薪水極高,但她沒有安享清福,居然在皇宮大內的內謁局上班,每天忙于查案。其實唐朝皇宮里沒有內謁局,隋朝才有,它在隋朝的正式名稱也不是內謁局,而是“內謁者局”。
我們知道,隋朝創建了三省六部制,即中書省、尚書省、門下省,以及尚書省麾下的吏部、戶部、兵部、禮部、刑部、工部。與此同時,隋煬帝還在皇宮里設立了一套類似三省六部的“三省六局”,即殿中省、秘書省、內侍省,以及內侍省麾下的掖庭局、宮闈局、奚官局、內仆局、內府局、內謁者局。
隋煬帝之所以搞三省六部制,是為了分割宰相權力,防止大臣篡權,而他在皇宮里搞“三省六局”,則是為了讓自己生活得更舒坦,所以搞了一整套無所不包并且分工明確的服務班子。
簡單說,殿中省設在皇城以內、宮城以外,由官員負責,要照管皇帝的衣食住行。秘書省也在皇城以內和宮城以外,也有官員負責,相當于皇家圖書館、皇家檔案局和皇家秘書辦公室的集合。內侍省則不然,它就在宮城里面,貼近皇帝和皇后的寢宮,所以必須讓宦官負責,為皇帝、皇后和嬪妃們提供最日常最瑣碎的服務。
如前所述,內侍省下面設有六局,其中掖庭局管理宮女,宮闈局管理宮門,奚官局掌管醫藥,內仆局掌管車馬,內府局掌管倉庫,內謁者局則負責向皇帝皇后通報消息。比如皇帝退朝,回到寢宮,某個官員緊急求見,進不了大內,必須由內謁者局通報。再比如皇后生日,外官命婦進宮祝壽,找不著皇后的宮殿,也必須由內謁者局引領。很明顯,隋煬帝創立的內謁者局只是一個跑腿機構,就像皇宮大內的傳達室,絕對沒有查辦大案要案的權力。
內寺伯:帶刀的太監
到了唐朝,內謁者局被取消,內侍省的六局縮編為五局,但卻保留了內謁者局原有的兩批工作人員:內謁者、內寺伯。內謁者主要管通報,內寺伯則主要管紀律,用《新唐書·百官志》的話說:“(內寺伯)掌糾察宮內不法。”宮里的宦官和宮女犯了錯,或者犯了罪,交給內寺伯查辦。
劇中女主角李佩儀就職的內謁局就是由一個內寺伯掌管。那個內寺伯名叫杜知行,他武功高強,經驗豐富,精通藥理,還和藹可親,所以做了李佩儀的老師。
唐朝沒有內謁局,也沒有杜知行這個人,但卻有一大堆內寺伯。按《新唐書·百官志》記載,唐朝內侍省里的內寺伯編制是六個人,官階只有七品,全由宦官擔任。換言之,劇中的杜知行如果存在,那他一定是個宦官,而他的身份地位一定遠低于女徒弟李佩儀。
乍看上去,“內寺伯”這個頭銜非常奇怪。仔細分析,“內”指的是皇宮大內,“寺”則是太監的古稱,“伯”有師兄的意思,含管教之意。內寺伯者,即皇宮里眾太監之首。實際上也是如此,能在唐朝內侍省做內寺伯的人,必須是資格很老、經驗豐富的太監,否則就無法明察秋毫,就無法查出成千上萬名太監和宮女的不法行為。
唐朝皇帝出宮時,由左右衛、左右威衛、左右武衛、左右驍衛、左右領軍衛、左右金吾衛、左右神策軍等禁軍貼身保護。而當皇后、皇太后、太皇太后出宮時,雖然也有大批禁軍跟隨,但是禁軍不能“貼身”,貼身的是誰呢?就是內寺伯。《新唐書·儀衛制》記載了唐朝皇后出巡的儀仗制度:禁軍在前后護駕,緊挨著皇后馬車的是兩名內寺伯和六名級別更低的太監,他們都帶著御賜寶刀。既是帶刀,說明這些太監應該有些武功,否則就只能給皇后當肉盾了。
領兵打仗的內寺伯
唐朝開創之時,唐高祖、唐太宗等皇帝吸取漢朝宦官專權的教訓,不敢給太監大權,更不敢讓太監帶兵。唐玄宗在位時,一是認為太監構不成威脅,二是要用親信繞過宰相對皇權的限制,于是開始重用太監,任命了一大批“使職”,即讓內侍省里的某些太監奉旨出宮,干預吏治和軍事。再后來,唐朝宦官權力越來越大,不僅接管了禁軍精銳,而且可以肆無忌憚地抓捕大臣、廢立皇帝,使唐朝進入中國歷史上另一個宦官專權的時期。
當然,宦官之中并非沒有人才,只要皇帝任用得當,他們同樣建功立業。例如公元732年,奚族部落在幽州(今北京及周邊地區)叛亂,唐玄宗派大將裴旻出兵,派內寺伯李安達做右軍先鋒,居然成功擊潰叛軍。還有公元810年,河北軍閥王承宗叛亂,唐憲宗分兵兩路進攻,讓內寺伯宋惟澄為東路軍供應糧草,讓另一名內寺伯曹進玉為西路軍供應糧草,這場仗雖然沒有把王承宗打服,但也迫使他向朝廷求和。
這部劇里只有杜知行一個內寺伯,他掌管內謁局,只負責查案,從來沒有被皇帝派出去打過仗。劇中也沒有明確說明杜知行是太監,但這個角色出場時就已經進入老年,沒有胡須,也沒有妻兒老小,頗有幾分太監的特征。
有意思的是,劇中曾有女主角調侃杜知行的對白,說杜知行夢見某個娘子,還說要喝杜知行的喜酒。一些朋友可能會問:既然杜知行是太監,女主角怎么可能喝到太監的喜酒呢?
事實上,唐朝太監是可以娶妻的,典型例證就是唐玄宗時期最著名的宦官高力士,就是傳說中為李白脫靴的那位。高力士深受唐玄宗寵信,權力極大,太子和公主尊稱其“阿翁”,一個溜須拍馬的官員還主動與其攀親,讓女兒嫁給了高力士。唐肅宗和唐代宗在位時,另一個宦官李輔國權力更大,不僅做了宰相,還封了王爵,唐肅宗居然親自主婚,讓他娶了世家大族的女子。
女子嫁給太監,當然不會出于愛情,那不過是權力攀附的交易,同時也是個體尊嚴被徹底剝奪后的畸形代償。
文并供圖/李開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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