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 孫玥 湯磊
一套買了六年的商鋪,一直正常出租經營,卻突然被法院告知“用錯房了”。近日,網友宋先生向大象新聞·大象幫求助,講述了他遭遇的稀罕事,“我買的是103室,從門口西邊數第三間,可法院的工作人員說,這是108室。”站在自己位于新鄉縣印海智谷印刷包裝產業園門口的商鋪前,宋先生感覺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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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紙法院通知牽出商鋪六年“錯位”
2026年2月14日,宋先生突然收到了一份來自新鄉縣人民法院的限期搬離通知書。通知內容讓他大吃一驚:他出租經營多年的這間商鋪,實際產權屬于河南印海智谷實業有限公司,是A1-2號廠房108室,并非他名下房產證登記的103室。法院即將對這間“真正的108室”進行查封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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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突如其來的消息,讓宋先生和租戶都陷入了困境。宋先生回憶,2019年購買商鋪時,他明確挑選了這間靠近產業園出入口、人流量較大的門面房。無論是他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還是后續拿到的不動產權證書,都清晰地寫著“A1-2號廠房103室”。
記者在宋先生提供的合同附件一——建筑設計規劃圖中看到,圖紙上用紅筆明確標注了他所購房屋的位置,正是他現在使用的這一間。而隔壁一直空置、被法院最初貼上封條的那一間,按照開發商的指引,理應是108室。“水電物業費我交了六年,租戶也經營了多年,怎么會突然就變成了別人的房?”宋先生說。
法院:有可能是圖紙錯了,但我們只能按登記執行
3月12日,記者聯系到新鄉縣法院負責執行此案的工作人員。對方表示,他們最初準備拍賣的是長期空置的108室毛坯房,但在調取房管局的設計平面圖進行比對時,發現圖紙上標注的108室位置,卻是宋先生正在使用的那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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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宋先生的反映,我們也覺得有可能是當年測繪的平面圖出了問題,導致房號錯位。”法院工作人員解釋道,“但在執行程序中,我們只能嚴格按照不動產登記的信息來執行。如果宋先生認為登記有誤,他需要先通過行政程序變更房號,我們才能據此進行調整。”
不動產中心解難題:道路方向指反了,為業主進行信息變更
3月19日,記者陪同宋先生來到了新鄉縣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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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仔細核查,中心工作人員坦言:“確實是設計圖錯了。由于商鋪門前的道路不是正南正北,而是斜向的,當時開發商委托的第三方勘測機構在測繪時,把南北方向指反了。這就導致整個編號體系發生了顛倒,103室和108室的位置剛好對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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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圖紙標注錯誤后,新鄉縣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迅速行動,當場為宋先生辦理了不動產權證書的信息變更。在新的證書上,不僅房號得以糾正,圖紙中也清晰地標注了道路方向,徹底明確了房屋的專屬位置。
拿到嶄新的不動產權證書,宋先生如釋重負:“特別感謝不動產中心的工作人員,非常認真負責,終于把我這塊心病給治好了。現在有了這個新證,我心里就有底了,馬上就去法院申請執行異議,證明這間房就是我的。”
目前,宋先生已準備持更正后的房產證,向新鄉縣人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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