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于2026年3月18日發布了《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實施相關事宜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26年第27號)。為使行政相對人和社會各界全面了解和準確把握本次公告發布的背景情況和重點內容,現將有關問題解讀如下:
01
公告背景及目的
2025年10月14日,海關總署修訂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海關總署第280號令,以下簡稱《注冊規定》),將自2026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配合《注冊規定》實施,不斷完善海關進口食品安全注冊管理制度體系,海關總署發布上述配套實施公告,明確了相關目錄、清單,進一步細化了與注冊相關的進口食品申報要求,更新了注冊辦理和常用注冊信息查詢網址。
02
需要說明的主要問題
(一)確定《需官方推薦注冊的進口食品目錄》。
對《注冊規定》第六條進行了明確。將需官方推薦注冊的食品類別從原來的18大類調整至17大類,調出了“未烘焙的咖啡豆與可可豆”大類,縮減了油料、雜糧、保鮮蔬菜、干豆、調味料等食品類別。
調出的食品類別應符合《關于進境農產品境外企業申報管理有關要求的公告》(海關總署2025年第219號公告)要求。
(二)發布不予自動延續注冊食品清單。
《注冊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了符合要求的已注冊企業實施到期自動延續,但食品類別列入不予自動延續注冊食品清單的注冊企業除外。本次發布的公告基于風險評估,將肉與肉制品、燕窩與燕窩制品等2類食品列入上述清單,后續將動態調整。
(三)明確需注冊的貯存企業范圍。
對《注冊規定》第三十條進行了明確。由于陸生動物源性食品、水產品的低溫運輸過程風險較高,結合國際慣例和現行做法,將貯存陸生動物源性食品和水產品的冷庫納入注冊范圍。
(四)細化與注冊相關的進口食品申報要求。
對以貨物方式進口、進入中國境內市場供人類食用或作為食品加工原料的進口食品,明確了注冊信息的填報要求、不同風險食品的進口申報要求,以及處于暫停、注銷或撤銷等非正常狀態企業的食品進口要求。
(五)便利注冊辦理和查詢。
海關總署“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系統”為唯一注冊辦理平臺,注冊不收取任何費用。企業可通過注冊系統查詢和辦理申請、變更、延續、暫停、恢復等業務,也可通過海關總署官方網站查詢注冊政策法規、企業信息、辦事指南等所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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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海關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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