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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麻醉魚”引發消費者擔憂。據報道,記者歷時兩個多月,在活魚流通的每一個環節上暗訪調查發現,重慶、山東臨沂、安徽宿州等地的多個水產市場,存在使用丁香酚、甲鹽,甚至是工業酒精等物質讓活魚“休眠”的行為。醫學上認為,長期大量使用丁香酚,會損傷肝腎,而特殊人群如孕婦、兒童則需要慎用,且要避免與抗凝藥、鎮靜劑同時使用。
調查所呈現的景況觸目驚心。據了解,商戶采取“運輸途中鎮靜+市場銷售保鮮”的操作,是為了最大限度降低活魚損耗、維持賣相。然而,工業酒精含劇毒甲醇,直接食用可致失明、臟器損傷甚至死亡,國家明令禁止其進入食品加工環節。部分商家將劇毒物質違規引入水產鏈條,不僅威脅消費者健康,更給食品安全埋下巨大隱患,性質極其惡劣。
更令人憂心的是,如此亂象折射出多重問題。其一,用丁香酚等麻醉活魚,在一些地方已是半公開的行業潛規則。在運輸前用含丁香酚的麻藥浸泡或噴灑,使活魚進入“假死”狀態以減少活動耗氧,這種做法在圈內流傳甚廣,卻鮮少被公開討論,形成“心知肚明卻無人點破”的灰色生態,為后續違規操作埋下伏筆。
其二,管理不作為,進一步放大了風險。比如,在某市場內,露天隨意堆放著工業酒精、已勾兌好的大桶麻藥,包裝標識模糊甚至無標簽,明顯違反危化品存放規定。記者發現,市場管理人員對此視而不見,既未制止違規儲存,也未上報查處,這種“放任自流”的姿態,勢必讓違法者毫無顧忌,使安全隱患持續積累。
其三,規則模糊致監管陷入被動。我國現行規定中,丁香酚既未被納入水產養殖允許使用藥物清單,也未被明確列入禁用名單,處于“無定論”的灰色區間,其對人體健康的潛在副作用也缺乏系統評估。部分商家便鉆空子,將其偷偷用于活魚運輸環節。這種規則缺位讓執法部門面臨“于法無據”的困境,難以有效阻斷風險源頭。
當然,規則模糊不是商販亂來的理由。按照既有法規,工業酒精不該用于供人食用的活魚,為何仍有人鋌而走險?所謂的“魚護寶”,屬于無生產日期、無生產廠家、無生產許可證的“三無”產品,為何大行其道?
由此言之,被麻醉的活魚,一路暢“游”,值得深思。看似平靜的水面下,實則暗流涌動,這一路,問題魚游過了監管的盲區,游出了制度的漏洞,暴露出管理的松懈。從工業酒精的違規使用,到麻醉劑的隨意添加,再到市場的視而不見,無一不在挑戰食品安全的底線。這樣的活魚“暢游”,游得越久,風險就離消費者越近,安全防線也越顯脆弱。
值得一提的是,接到媒體移交的材料之后,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山東省臨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同步啟動了核查處置。嚴查是前提,深入追查每一條違規線索,鎖定問題源頭是重要一步;重懲是關鍵,通過依法懲處,讓違法者真正感到“痛”,才能形成震懾。與此同時,還要斬斷背后的利益鏈條,從生產、運輸到銷售各環節嚴密監控,防止灰色交易死灰復燃。當然,完善法規,則是治本之策,通過明確禁用范圍、設定安全標準,為執法提供堅實依據,讓監管不再因“無法可依”而乏力。
總而言之,被麻醉的活魚之所以能一路暢“游”,背后是利益的驅動、監管的缺位、規則的模糊共同織就的灰色通道。要讓這些魚真正“游”回安全水域,需要的不僅是一次次的突擊查處,更是長效機制的建立與法治利劍的高懸。
原標題:被麻醉的活魚為何一路暢“游”
作者:秦川
原標題:《被麻醉的活魚為何一路暢“游”?亂象背后折射出多重問題》
欄目主編:張武
文字編輯:李林蔚
本文作者:光明網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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