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治十五年(1502年)二月,一樁土地官司打到了御前,涉事三方包括兩位親王和一座寺廟。衛(wèi)恭王朱瞻埏(音shān或yán)在世時,將位于順義縣的莊田共二十三頃,施給了當?shù)氐拇蟠榷魉隆:胫问哪辏敵实鄣牡艿茚踔斓v棆薨逝,墳園恰好落在衛(wèi)恭王施舍給大慈恩寺莊田界內。衛(wèi)恭王墳園司香奉御曹德為此上疏朝廷,請求對該莊田的香火錢分配問題做出裁決。明孝宗最終裁處該處莊田的收入被一分為三,二王、大慈恩寺各享一份。
“己未,初衛(wèi)恭王瞻埏以所賜順義縣地二十三頃有奇施大慈恩寺。至是岐惠王祐棆墳成,適在界內。恭王墳司香奉御曹德請以奉香火。命議處以聞。戶部議分為三,其二以奉二王香火,一仍留本寺。從之。”(《明孝宗實錄》)
石府路路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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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王朱祐棆與叔祖衛(wèi)恭王不同,早已就藩,為何死后會被運回北京安葬呢?他的一生又有哪些值得一述的故事?
王府的兵權之爭
朱祐棆(音lún),生于成化十四年(1478年)十月十八日,為明憲宗朱見深第五子,序齒第三,生母邵宸妃,與其后被追尊為皇帝的興獻王朱祐杬(音yuán)份屬一母同胞。
邵宸妃一生可以說是一個傳奇,幼年家貧,被父親賣給了杭州鎮(zhèn)守太監(jiān),于天順四年(1460年)入宮。成化年間,萬貴妃寵冠后宮,連皇后對她稍有不滿而被廢,她卻先后為明憲宗誕下皇四子朱祐杬、皇五子朱祐棆和皇八子朱祐枟三子,并在明憲宗臨終前進封貴妃,可見其為人應當八面玲瓏,頗有手段。關鍵是長壽,先后熬走了明孝宗、明武宗父子,等來了親孫興王世子朱厚熜入繼大統(tǒng),被尊為壽安太后,去世后得謚孝惠康肅溫仁懿順協(xié)天祐圣皇后,以皇后的身份葬入明憲宗茂陵。
有這么一個母妃,朱祐棆的幼年生活相對安逸。
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七月,痛失萬貴妃,身體每況日下的明憲宗下詔冊封諸子,共有五位皇子一次性被封為親王,朱祐棆哥仨一道受封。10歲的朱祐棆經(jīng)由保國公朱永,少保、戶部尚書劉吉這對正副使之手,被冊封為岐王:
“帝王之統(tǒng)天下,必封建眾子,俾其世世為王。非惟篤親恩,亦以固屏翰,而綿宗社于無疆也。朕承祖宗大業(yè)廿有四載,景念成憲,敢忘祗循?咨爾第三子祐棆,姿性端良,動止恭慎。宜分茅土,以錫顯稱。茲特冊爾岐王,傳爵爾后,有隆無替。夫忠孝所以事君親,誠敬所以奉祭祀。學須明理以正心,政在節(jié)用而愛下。必恪守禮義,崇尚儉約。斯德厚而慶長,行高而譽遠。增光藩輔,永固邦家,爾惟敬哉。”(《明憲宗實錄》)
單從冊文的描述來看,岐王殿下的品行應當很是不錯。可這是冊文,天然就是一套公式化的溢美之詞,看看就好。
弘治元年(1488年)正月,因朱祐棆等五王出閣讀書需要,明孝宗點選10名成化二十三年丁未科三甲進士翰林院檢討,10名教官為翰林院侍詔,另選10位監(jiān)生為中書舍人,分別充當五王的教讀等官,組建諸王班底。其中朱綬、鄭宗載這兩位新科進士負責教導岐王,如無意外,將出任岐王府左右長史之職。
親王出宮后的臨時府邸:十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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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三年(1490年)十二月,朱祐棆出宮于十王府開府,文武百官依例前往拜見。可岐王殿下尚未安定下來,府中就爆發(fā)了沖突,對峙雙方分別為左長史朱綬和承奉副陳偉,矛盾的焦點為岐藩軍事大權該由誰執(zhí)掌。
阿越在前期大明藩王文章中曾提及,明太祖專門設計了一套從屬于藩王的王國政治機構,由主持王國事務的長史司,負責王府內務的承奉司,執(zhí)掌王國軍事力量的護衛(wèi)軍,和專司親王扈衛(wèi)的儀衛(wèi)司四部分組成。
歷經(jīng)明成祖祖孫三代數(shù)十年如一日的削藩,藩王的兵權大體被收回。所以自宣德年間起,藩王之國不再授予護衛(wèi)軍,但是朝廷也不為己甚的給留了個孑遺:群牧千戶所,名義上負責給王府牧馬,實則為王府直屬的軍事力量。
至于儀衛(wèi)司,按《皇明祖訓》之規(guī)定,設有儀衛(wèi)正、儀衛(wèi)副各一員,典仗六員,其下設指揮三員,千戶六員,百戶六員,正旗軍六百七十二名,總人數(shù)在七百左右。除八位主官外,其余人等從本府三護衛(wèi)撥給,護衛(wèi)軍被裁撤后,由朝廷從各地衛(wèi)所中遴選。其職責為:平時守御王城四門,每三日一次輪值宿衛(wèi);藩王出行,則負責儀衛(wèi)、旗幟、甲仗,務要鮮明整肅,以壯臣民之觀。
與朝廷大政一般,隨著護衛(wèi)軍被裁撤,王府長史司權力大漲,獲得了對群牧所和儀衛(wèi)司的管轄權,形成以文御武的格局。至于原本掌管王府一應雜事,與其他內官衙門無相統(tǒng)攝,有事需呈長史司并護衛(wèi)指揮司發(fā)落的承奉司,同樣權勢大振,獲得了對王府各內官衙門事實上的管轄權。如此一來長史司與承奉司平起平坐,一個微縮版的內外廷相互牽制局勢在各藩國中冉冉升起。
本來你好我好大家好,結果岐國承奉司卻跳出來作妖,承奉副陳偉宣稱奉岐王令旨,要求獲得對儀衛(wèi)司和群牧所“斟酌撥用”的權力。
明軍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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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區(qū)家奴竟然敢挑戰(zhàn)長史司的權威,如此詭異的一幕,不得不令人深思,站在其背后的岐王殿下是否有搶奪王府兵權控制權的嫌疑?
左長史朱綬立即奏報朝廷,彈劾陳偉此舉是“變亂祖法,背違圣旨”,企圖“擅專國政”,情節(jié)十分惡劣,請陛下予以明斷。需要明晰的是,這里的“國”指岐國。
承奉司方面也不甘示弱,承奉正信保上疏彈劾朱綬等王府官“擅回私家”,意即岐國文官本身就沒有忠君愛國的操守。言外之意是,讓承奉司對儀衛(wèi)司和群牧有一定的管理權,也屬防范于未來。
明明牽扯到兵權,可由于王府手中的力量可以忽略不計,所以奉命議處的禮部和起了稀泥,避重就輕的將此事歸結為朱綬、信保等人的內斗。明孝宗借坡下驢,只是輕飄飄的點了幾句,就寬宥了眾人。
“下禮部議,以為王府內外官職守,舊制具存。兼有兵部題奉近例,所宜遵奉。綬及信保等俱奉恩命。不能協(xié)和辦理,互相奏訐,宜逮治其罪。得旨俱宥之。諭令協(xié)和辦事,勿蹈故轍。”(《明孝宗實錄》)
之國途中惹風波
弘治四年(1491年)九月,明孝宗詔令在河南衛(wèi)輝(今河南衛(wèi)輝市)、湖廣德安(今湖北安陸市)、江西建昌(今江西南城縣)三地營建藩王府邸,為親王之國做準備。
“壬寅,命建興王府于湖廣之德安,汝王府于河南之衛(wèi)輝,益王府于江西之建昌。”(《明孝宗實錄》)
阿越在興獻王篇中介紹過,實錄的這條記載存在重大疏漏,汝王朱祐梈(音pēng)尚是稚子,還在宮中承歡母妃膝下,且衛(wèi)輝乃興王朱祐杬的封地,所以這三座王府的主人為:興王朱祐杬、岐王朱祐棆和益王朱祐檳(音bīn),其中德安府為岐王的封地。
王府開始營建,意味著朱祐棆就藩之事已被提上議程。
安陸白兆山風景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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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明孝宗對幾位弟弟確實仁至義盡。據(jù)實錄記載,弘治四年正月,賜予永清縣信安鎮(zhèn)地五百七十五頃作為岐王的臨時莊田,用以負擔起在京期間的開支。三月,因朱祐棆一句“信安鎮(zhèn)地多水不堪耕種”,又從劉武營劃出九十余頃賜予岐王府。弘治五年十月,調撥兩淮余鹽一萬引,充作岐王大婚之用。弘治六年正月,在岐王的奏請下,預先將漢陽府劉家隔稅課司課鈔轉入岐王府名下。弘治八年正月,又定下岐王之國后,每年可派人從兩淮支領食鹽千引的規(guī)矩。
弘治八年(1495年)二月,岐王朱祐棆先后于天壽山諸帝陵寢、奉先殿行辭禮,隨即在奉天門向皇帝兄長“陛辭”,啟程前往德安府。
為讓這位弟弟能舒舒服服的之國,明孝宗照比數(shù)月前之國的興王朱祐杬,詔令調集船只九百余艘,隨行軍校二人用車一輛。如此規(guī)模可謂世所少有,在此之前親王之國用船少則二三百艘,多則六七百艘。
為此在弘治七年十一月,就命兵部右侍郎李介、工部右侍郎謝綬組團前往通州,調集車船夫役。
明代運河航運盛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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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岐王及其官屬是如何報答明孝宗的呢?
上文提及,岐王大婚之時,明孝宗賜予岐王兩淮余鹽一萬引作為贊助。興王大婚之時,好大哥同樣賜予了兩淮余鹽,當時就因興王府支鹽隊伍超規(guī)格而引起軒然大波。有這個殷鑒在先,岐王殿下竟不吸取教訓,放任本府支鹽內使等人一路上“騷擾郡縣”。王府長史丘永唯恐板子打到自己身上,搶先一步將此事捅到了御前。最終逼得朝廷不得不出臺補救措施:“自今各王府歲用引鹽,令戶部移文運司解送鹽價至府,以杜諸弊。”
岐王龐大的之國船隊,讓商戶們從中覷到了巨大商機。這些人預先奔赴各北方第一大鹽場長蘆“收買私鹽”,而后收買王府的隨從軍舍,讓他們設法夾帶進去,運到揚州府所屬的儀真卸貨發(fā)賣。
要說此事沒有岐王點頭,你信么?
不過朱祐棆畢竟是親王,代表著國家的臉面,有時候需要顧及一下。故此巡按直隸監(jiān)察御史榮華獲知此事,進行彈劾時將責任全都推給了隨行人員。
事關鹽政,由不得朝廷不重視,戶部立馬要求運河沿岸官員進行嚴查,并要求獲得監(jiān)督親王之國的大權。對這個不爭氣的弟弟鬧出來的破事,明孝宗想必也非常惱火,遂立刻予以同意。
“戶部覆奏:‘請令沿河兵備副使等官盤詰治罪。仍著為令,以后親王之國,本部徑行禁治。’上從其議,命移文沿途各官禁捕,不許怠玩,事發(fā)連坐不貸。”(《明孝宗實錄》)
岐王之國時,所犯之罪并非單只夾帶私鹽。弘治十一年壽王朱祐榰(音zhī)之國前,因車船數(shù)量問題與朝廷鬧得不可開交,兵部駁斥時提及岐王之國時,王府官校如狼似虎,敲詐勒索無惡不作,連地方官員都不放在眼里,任意欺凌,搞得民怨沸騰。以至于朝廷再次打補丁,對車船的數(shù)量進行限定。
“兵部議謂:‘前二府(注,指興、岐二府)出京之后,官校暴橫甚于狼虎,雖方面官亦被凌轢,余船則裝載私鹽,余車則多索銀兩,經(jīng)過地方不勝煩擾,壞亂鹽法,重困斯民,此不可以為例。’”(《明孝宗實錄》)
死因存疑無人問
即便弟弟如此不爭氣,可明孝宗給的寵幸依然沒有降級。
弘治九年(1496年)四月,在岐王的奏請下,朝廷賜予其孝感縣東山侖河泊所歲課。同年十月,賜予德安府觀灘店田三百頃。弘治十一年(1498年)六月,又賜予德安府田三百頃。
可朱祐棆得了便宜還賣乖,繼續(xù)縱容手下作死。比如岐藩管莊內臣張璇等人仗著有王府庇佑行事“勢如狼虎”,為攫取民財,竟誣告本地百姓毆傷王府佃戶。齊王殿下非但不管,反而一味縱容,且屢屢上奏陳乞莊田,并要求“自收子粒”,即自行收取田租。此事激起民憤,引發(fā)言官們的憤慨,紛紛上疏彈劾。
安陸府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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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明孝宗并未將這些彈劾放在心上,一句此事已詔令實行,便輕飄飄的予以了結:
“璇等誣奏情狀已白,其請覆勘者,蓋圖翻異以飾己非。秋收在邇,民必驚擾,挈家逃匿,場圃盡空。王府收租新定則例行之未幾,輒自變之。使天下王府皆相效尤,許之則失小民之心,不許則有厚薄之嫌。乞收回成命,罷黜璇等,別用守法內官管理岐府莊田,令有司徵收如故。此事業(yè)已行矣,所言已之。”(《明孝宗實錄》)
而朱祐棆的奏討,明孝宗的賞賜依然在繼續(xù)。弘治十一年十一月,將岐王一萬石歲祿中的二千石換為百米。弘治十三年七月,再次賜予岐王德安府田六百一十二頃有奇。
弘治十四年(1501年),岐王府疊遭大變。
當年七月初八,岐王妃王氏去世。王氏為中兵馬指揮王詢之女,于弘治六年四月被冊封為岐王妃,與朱祐棆同年,終年24歲。
十月二十三日,岐王朱祐棆薨逝,在位15年,終年24歲,朝廷賜謚曰惠。謚法“柔質慈民曰惠”,看似是一個美謚,可從歷代獲得此謚號的名人生平觀之,多少帶有一點貶義。
岐惠王無子,只與王妃王氏育有二女,長女夭亡,次女在父母去世時年僅2歲,岐國因此除封。侄女年幼無人照顧,明孝宗考慮再三,還是決定參照成化八年(1472年)去世的五叔秀懷王朱見澍故事,將五弟夫婦的靈柩運回京師安葬,侄女接入宮中養(yǎng)育。
弘治十五年七月,岐惠王墳園建成,當月二十一日岐惠王夫婦的棺槨被送往城西翠微山,也即今石府社區(qū)一帶安葬。明孝宗特賜守墳者五戶,并從衛(wèi)恭王捐獻給大慈恩寺的二十三頃土地中分出三分之一,作為香火田,并命太常寺每逢時節(jié)對其進行祭祀,位次在自己親兒子蔚悼王朱厚煒之上。
岐惠王在王妃故去后僅僅數(shù)月便辭世,有可能是因伉儷情深,過度哀傷之故。但有人不這么認為。
時任湖廣巡按御史王約在岐惠王去世后不久,便站出來質疑岐惠王病故之說,且不是風聞奏事,他第一時間聞訊王府相關人員,所有人都表示王爺去世前身體倍棒,吃嘛嘛香,這突然間就去世了就令人感到十分意外。
以上還能說屬于主觀臆斷,關鍵王約還找出了嫌疑犯:岐藩承奉副高悅。先前高悅得罪了岐王殿下,朱祐棆一封奏疏之后,朝廷命王府方面將其械送進京。未成想高悅不當不肯就范,反而偷偷逃往京師,并揚言要控告岐王。朱祐棆得知此事,不禁“頓足嗟嘆”,接連悶悶不樂數(shù)天后突然暴斃。
安陸太白湖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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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約據(jù)此認定高悅對岐王之死負有重大責任,奏請朝廷對其進行嚴查,以“明正其罪”。
事涉親王,由不得朝廷不重視,恰巧深受明孝宗信任司禮監(jiān)太監(jiān)戴義正在德安府,負責護送岐王夫婦靈柩回京,都察院本著一事不勞二主的原則,建議由戴義調查此事,抵京后再行奏報。
結果戴義回京后一口咬定“王得疾始末,無他”,矢口否認歧王之死有任何特殊原因。沒奈何,都察院只能建議將戴義結論與王約的奏疏發(fā)往湖廣,交由本省鎮(zhèn)巡等官進行勘報。湖廣方面的覆奏來的非常快,內容也非常耐人尋味:
“與約奏具復下鎮(zhèn)巡等官勘報,謂:‘先時傳言父老皆已物故,本府官眷及內外人等已回京,無從質問。’都察院請令內臣將取回官眷人等覆審,務竟其事。”(《明孝宗實錄》)
此時為弘治十六年(1503年)十月,離岐惠王亡故尚不足二年,什么叫“先時傳言父老皆已物故”?確定不是殺人滅口?
眼見湖廣將皮球踢了回來,都察院無奈,只能奏請派內官對在京的官眷人等進行“覆審”,希圖獲得突破。結果此時被明孝宗以“既傳聞之言無從審證”為由叫停。
阿越說
從現(xiàn)有史料記載來看,岐惠王英年早逝的確存在疑點,可湖廣方面不愿沾手,皇帝大兄也并不想深究,否則有的是手段。隨著時光輾轉,其中是否有隱情,已難以還原,也無法妄加猜測。
至于岐惠王的次女,雖然在父王母妃去世后被接入宮中撫養(yǎng),卻于弘治十六年(1503年)六月不幸夭折,年僅4歲。本來這么大的孩子夭折,無祭葬之禮,在伯父的關照下還是獲得了哀榮。
“丁巳,岐惠王第二女卒。禮部言幼夭者例無祭葬,上曰:‘王女雖幼,然已取養(yǎng)宮中。其與祭二壇,于惠王墳傍近擇地葬之。喪祭禮儀,比郡主例減三之二。’”(《明孝宗實錄》)
故宮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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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惠王是第一個受封于德安府的大明藩王。其后九弟由四川保寧府遷國德安府,封藩于此四十余年,先后擁有兩位王妃,卻依然沒有誕下子嗣,再次被除國。緊接著老道士不信邪的讓第四子景王朱載圳接力,結果只在德安生活了四年便落得個無嗣除封的結局。
說句稍微迷信點的話,德安這塊土地與大明藩王犯沖。縱觀明代封藩史,這樣的地方非只德安一處,卻主要集中在湖廣一帶:緊鄰德安的安陸州先后絕了郢、梁兩家藩王,直到興王朱祐杬就藩意外成為龍飛之地;長沙更是絕過潭、谷二王,荊王出逃,吉王家族來此才勉強站穩(wěn)腳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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