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四川省眉山市總工會發布“鼓勵全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在中小學春秋假期間帶薪休假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該措施一共5條,稱用人單位應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鼓勵職工將帶薪休假安排與我市中小學春秋假安排相銜接,支持有未成年子女的職工在春秋假期間休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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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據視覺中國
鼓勵各單位將職工療休養、春秋游活動安排與中小學春秋假結合開展。按照《四川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辦法》《四川省職工療休養工作暫行管理辦法》,經職工所在單位同意,職工子女可隨同參加,子女參加活動費用自理。
措施也稱,基層工會每人每年不超過1000元的工會消費券,力爭在每年中小學春假前為職工會員發放,促進春秋假期間市場消費。
同時,鼓勵全市各職工療休養承接機構,定制設計包含旅游景區、紅色教育、農家采摘、研學基地等內容的職工療休養、職工春秋游優惠線路,著力打造春秋假旅游消費品牌。
此外,措施還鼓勵各級工會充分利用工人文化宮、職工之家等職工服務陣地,為因工作原因無法休假的職工,就近就便提供子女春秋假期間的托管服務。
紅星新聞記者 蔣麟
編輯 許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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