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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教育部發布《關于開展基礎教育規范管理鞏固年行動的通知》,提出了20條"負面清單",明確禁止行為。
直接相關的十條禁令如下(簡化編輯版):
1、嚴禁超標超前教學,擠占體育、藝術(音樂、美術)課時。
2、嚴禁布置超過規定總量和時長的作業,或重復性和懲罰性作業。
3、嚴禁頻繁組織考試。
4、嚴禁違反規定的學生睡眠時間安排學生作息,或擠占學生課間休息時間、不準學生出教室等行為。
5、嚴禁提前開學、延遲放假,利用節假日、寒暑假組織學生集體上課補課。
6、嚴禁中小學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競賽證書、社會培訓成績、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7、嚴禁對學校進行考核排名,宣傳炒作中高考狀元、名校率、升學率。
8、嚴禁教師歧視學生,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辱罵毆打、性騷擾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9、嚴禁學校漠視、縱容以多欺少、以強凌弱、以大欺小等學生欺凌行為。
10、嚴禁學校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等。
那么,我們來看:
第一,這些禁令,都是給學校的。家長和孩子,其實一直都是"受害者"。受害者,看到禁令,應該高興。那么,校長看了,會高興嗎,會執行嗎?
第二,禁而不止的,可以有哪些渠道去反映呢?有一個"中國教育督導"的微信公眾號,在"服務"一欄中,有一個"線索收集"。我打開頁面,需要填寫真實的姓名、手機、身份證號,提交證據……其中有一條,叫做"是否需要將個人信息反饋給相關部門(被反映單位的上級主管教育部門)"。我的理解,就是你提交的信息,首先給到的,應該是"被反映單位"。那么,如果是亂收費、作業多、沒課間這些的問題,轉給校長,能解決問題嗎?反映到教育局,能解決問題嗎?
第三,這些禁令,其實,還可以再列20項。可是,就像一個糖尿病病人,去醫院看病一樣——說他"尿頻"該去看泌尿科,"牙齦發炎"看牙科,"腳疼"看外科,"視力模糊"看眼科……如果,沒有醫生告訴他,必須控制血糖,那么,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能健康嗎?
第四、那么,我們教育的主治醫生,在哪里呢?作為每天都在承受這些病痛的家長和孩子,該怎么辦呢?
我們作為普通的家長,有時候吧,還真不希望把這些禁令,列得那么詳細。有些學校,本來還不知道有那么多的做法,一看,全明白了!
所以啊,基礎教育的問題,不能依靠他救,只能依靠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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