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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在許多家長準備接孩子放學的時候,13位家長和1位商人,卻坐在囚車上被送往法院,迎接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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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視頻截圖
“望子成龍、望女成鳳”是每個家長的心愿,但是如果在為孩子爭取更好機會的同時,損害了其他人的利益,那么迎來的可能將是牢獄之災。今天(3月31日),剛才那14人就因為動了走后門的念頭并向學校職員行賄,全部被判入獄。
這件事要追溯到2018年,且有一個關鍵人物——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前行政主任林珍妮。
林珍妮2011年加入英基國際幼稚園,負責處理幼兒班的入學申請。根據該校政策,家長申請入學時,子女會被成5個等級:依次為“英基員工子女”、“學生的兄弟姐妹”、“英基幼稚園債券計劃的獲提名人”、“舊生子女”以 及“其 他申請人”。
簡單來說,如果申請人被歸為“其他申請人”類別,那么錄取概率相對是較低的,而林珍妮正是抓準了這類家長著急讓孩子入學的焦慮心情,直接向家長要錢,并在商場、餐廳、港鐵站、住所、公共廁所等不同的地方收取家長行賄的款項,最終安排這些家長的孩子“插隊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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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廉政公署 圖/RTHK
三年后,紙包不住火了。2021年2月,英基國際幼稚園的內部審計人員進行內部調查時,發現了林珍妮的貓膩,校方火速將林珍妮解雇,兩個月后林珍妮被捕。2024年10月,林珍妮承認共九項罪名,即五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以及四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
而后,林珍妮轉為污點證人,涉案的其他人也被揪了出來。
根據香港廉政公署的案情公開資料,案中涉及13名家長,還有一位叫蕭裕邦的商人,也就是一共14人。他們分別向林珍妮提供了2萬元至20萬元不等的賄款,共約110萬元,以換取這13位家長的女子,以及蕭裕邦生意伙伴的女兒,共計12名學童的入學資格。廉政公署調查發現,涉案12名學童通過幼兒班入學面試后,原本在校方輪候名單中排在較后位置,但他們在支付賄款后,孩子們均獲優先插隊入讀該幼稚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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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司法機構網站截圖
隨后,香港廉政公署起訴了這14人,并公開了他們的名字(這些名字在香港司法機構官網也能查到),他們分別為:林泯希及其丈夫張珈銘;蔡慧妍及其伴侶李俊朗;九名母親,即黃蕙娗(前稱黃詠雯)、劉映均(前稱劉慧德)、馬賢文、李潔冰、徐惠謙、江靜雯、黃美雪、麥偉琪及朱霜葉,以及商人蕭裕邦,年齡介乎35歲至48歲。
2月24日,上述14人在區域法院被裁定 全部13項控罪罪名成立,即12項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及以一項煽惑代理人索取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及普通法。當時, 暫委法官陳慧敏將14名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直至今天判刑。
今天下午,港媒第一時間報道了判刑結果——14人分別判監8個月至14個月。其中刑期最高的是商人 蕭裕邦,因為法官 相信他行賄后,會因此獲得生意上的益 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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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視頻截圖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慧敏表示,明白父母望子成龍、希望子女“贏在起跑線”,但大前提必須守法,否則會造成不公,剝奪其他人的權益。法官強調,判刑必須具阻嚇性,以向社會發出維護廉潔的信息。
法官還表示,被告入獄將對家庭沉重打擊,難以照顧家中長幼、面對經濟困難,但他們犯案前應該預計到后果,在平衡各種考 慮 ,法庭以仁慈理由作出刑期扣減。對于辯方提出希望緩刑,陳慧敏說,貪污賄賂是嚴重罪行,判處緩刑并非恰當,即時監禁是唯一選擇,否則社會將付上慘痛代價。
林珍妮將于4月20日判刑。
案件編號: DCCC 703/2022 DCCC 603/2023
來源:香港司法機構官網、香港廉政公署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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