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在清遠英德香山村
養殖戶曾先生雞場的雞接二連三死亡
共計300多只
這些雞是怎么死的?
有沒有人對曾先生的損失負責呢?
去年開始,曾先生在清遠英德香山村養雞。過年賣了大部分,剩下700多只雞。2月9日早上,他回來雞場,竟然看到一地都是死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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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咬死的雞
原本以為是野狗作案,曾先生自認倒霉。但是沒想到次日這些狗又來了,后續還持續闖入雞場二十多天。曾先生告訴記者,現場盤點總共咬死了333只雞,損失了4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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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戶接受采訪
對此,曾先生已多次報警。曾先生表示,民警告訴他,這些狗疑似是來自附近的公路養護公司的,由其工作人員飼養。但對于曾先生的損失,對方并沒有及時賠償,也沒有把狗管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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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護公司的辦公樓
隨后,記者來到涉事的公路養護公司的辦公樓,工作人員表示,負責人不在。有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咬死雞的也有可能是流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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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來到涉事的公路養護公司的辦公樓
記者電話聯系上涉事公司的一位負責人張先生,他承認了部分狗咬傷雞的情況,但與曾先生的賠償金額未能達成一致,會繼續與曾先生溝通。
對此
有律師這樣看
潘俊翔律師:
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行為人如果存在穩定、持續喂養的行為,那么行為人就會成為流浪狗的事實飼養人。這些狗侵權,飼養人要承擔侵權責任。
律師建議:
曾先生可以一方面搜集雞被咬相關損失等證據
為民事訴訟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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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截圖
另一方面,可以通過報警,通過公權力介入來處理。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公安機關可以處以警告。如果警告后不改正或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可以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來源:廣東臺DV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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